点满烛光的餐厅内,白衣侍者端上了一道道盛在银盘中的料理,飞艇上提供的菜式有很多,马维选择的是全鹅宴,前菜是鹅肝酱配香煎黄油面包,分量很少,一口就能吃完。
前菜过后是洋葱蛤蜊汤,紧接着是主菜——整只烤鹅,马维当然是吃不完的,他会把烤鹅切开,分给其他人一同享用。
“看来尼古拉斯....请原谅我直呼名字的冒犯,实在是你们三兄弟都姓曼施坦因,为了区分,我想用更亲近的名字称呼你。”
在马维充满善意的微笑中,梳着油亮背头的年轻男子斯图尔特·弗雷德里克抿了口红酒,继续说道:“尼古拉斯你温莎语说的很不错,对我们的情况也很了解,以前来过温莎王国吗?”
“我认识几位温莎王国的朋友,斯图尔。”马维简略了年轻男子的名字,这样的称呼更亲昵:“他们告诉了我许多有关温莎王国的事情,我在弗莱贝格工业大学上学的时候,就对温莎王国十分向往了。”
经过刚刚的交谈,马维已经摸清了坐在自己左手边的年轻男子的底细,斯图尔特·费雷德里克,来自伦敦旁边的海威科姆城,他的父亲是现任海威科姆男爵,也可以称其为费雷德里克男爵,一个是封号,一个是敬语后缀,怎么叫都可以。
斯图尔特是個典型的贵族家族子弟,在牛津大学读书,趁着年末假期,带着大学里结识的女伴来到腓特烈王国旅游,胸前佩戴的长剑蓝徽章就是费雷德里克家族的象征。
在皇家海军中服役多年的马维,对伦敦的贵族有几分了解,弗雷德里克男爵在温莎贵族当中,实力勉强算是中上层,但弗雷德里克男爵有一个很厉害的地方....
他生了一个好女儿,伊丽莎白,嫁给了牛津亲王——舒克里·温莎,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二王子殿下。
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一次家族联姻,而是牛津亲王舒克里自己的选择。
如果是联姻,舒克里亲王一定会选择更加显赫、顶级的贵族家庭,而并非中上层的费雷德里克家族。
至于斯图尔特的父亲,现任弗雷德里克男爵,在上议院任职,膝下有两儿一女,女儿自然是嫁给了舒克里亲王的伊丽莎白,长子基拉尼今年35岁,继承了家族企业,二儿子就是斯图尔特,今年21岁,还在上学,不插手家里的生意。
坐在斯图尔特身边的金发女人,是他在牛津大学的同学,攻读金融系,名叫阿比盖尔,来自商人家庭,父亲从事珠宝行业,非常有钱。
斯图尔特和阿比盖尔已经订婚了,作为家中次子,弗雷德里克男爵没必要让儿子娶贵族家的女儿,相反,拥有大量财富的商人才是弗雷德里克家族目前需要的。
而阿比盖尔的父亲詹姆士又需要和贵族联姻让自己步入上流阶层,双方一拍即合,只见一面就敲定了婚约。
斯图尔特和阿比盖尔旅行结束,返回温莎王国的途中,正好与马维几人相遇了。
商人的地位肯定不如贵族,但斯图尔特并没有鄙夷马维几人的身份,反而一直在旁敲侧击的询问曼施坦因家族的‘财力’,想打探马维的底细。
可交流了半天,他只知道马维是杂货商人,实力方面一无所知,反倒是自己家族的情报被人家套的差不多了。
这也不能怪他,斯图尔特已经很克制信息吐露了,可好巧不巧的,他遇上的马维,在皇家海军中服役多年,前上司图雷·克劳利跟他讲过许多关于贵族的事情,当斯图尔特说出自己的家族名时....
很多信息,已然暴露在了马维面前。
“尼古拉斯你这次去伦敦,是打算在那里定居、做生意吗?”斯图尔特叉起一块鹅肉蘸了蘸苹果酱,塞入嘴中。
“是的。”马维点点头:“这几年来,我们三兄弟积攒了一些人脉和资金,打算去一直向往的伦敦闯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