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米尔的入场券,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大美人,据说还是一个地区性的选美冠军。
她觉得这个女人和自己年轻时有几分像,如果吃了她的肉,再用她的血泡澡,一定效果非常好!
“再等等,再等等,夫人,放轻松一点,这是一场难得的娱乐,我们得给猎物们充足的时间,这样等狩猎的时候,才足够刺激、足够有趣呢!”
“沙布说得对!”一个看起来足有三百斤的大胖子哈哈大笑,他真的太重了,压得屁股下的马不断打响鼻,走起路来比其余马匹显得稳重不少。
这个大胖子名叫拉希,家里做军火生意的,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吃,现在三十岁刚出头,世界各地的美食都快吃遍了,把自己的身材也吃成了这个死样子。
他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别说没有提醒你们,我今天带来的食材可不一般,待会儿狩猎时,一定记得小心谨慎,不然可能被反杀哦”
沙布挑挑眉:“你以前不是热衷于带胖子吗?”
“唉,没办法,我的保健医生告诉我,我必须得减脂增肌了,日常吃得最好干净一点,控油,控糖,多补充蛋白质……”
“我跟你刚好反过来。我今天带的食材就油脂丰富,尤其体检报告中,显示他还有脂肪肝——待会儿上桌你一定喜欢。”
他旁边一个细竹竿开口说道。
细竹竿名叫曼森,这家伙天生就有异食癖,将自己全身纹满纹身,包括脸上也有,额头处还在皮下加装了一对小角。
他这形象,跟“上流社会”可谓格格不入,他也不想入。
那些西装革履的人类精英太虚伪了,骨子里根本看不上底层的屁民们,却为了利益,不断说着令人作呕的话。
他就不一样,回归天性,回归真我,底层的屁民对他来说,只是用来填饱肚子的食物罢了。
所有人中,唯有他对吃饭前的狩猎环节颇有怨言。
骑在马上,马儿向上一颠,他就感觉身子要被震散了。
法克,屁股疼。
“我和拉希那胖子可不是一个口味,对曼森带的脂肪肝毫无兴趣。”一个干巴巴的老头子咧嘴笑着,看向旁边的一对双胞胎,“相比起来,我对雷奥兄弟带来的食材更加垂涎呢……”
这老头名叫多伦,他是这群人中吃人肉时间最长的了,从二十出头直到现在,中间跨度四十年。他的加入,给这个小团体带来了非常珍贵的吃人经验。
至于被他点名的双胞胎,则是相视一笑:“还是你的鼻子好使,我们今天带来的食材,是一对母子,母亲二十岁,儿子刚刚两岁。”
闻听此言,众人发出一声兴奋的惊叹。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始今天的狩猎狂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