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后街的昏暗小巷里,这里是任平生回家的近路,也是自家两个临街铺子的后巷。
他打算回家睡觉觉的。
但刚走进这个小巷,就听到了几声铃声,然后发现了倒在地上的女人。
“欸?这女人怎么了?”
任平生嫌弃的往前走了两步。
他以为是哪個酒吧里喝得烂醉的女人在这里倒下了。对于捡死鱼,他不感兴趣,甚至在道德上非常谴责。
但当他走的近了,看清楚的时候,首先就认出了女人身上穿的衣服,上面绣有青城之恋的标志。这让他心生好感。
而且这一件衣服,在下午的时候就见过。
弯下腰,看到了女人那一张漂亮的脸,这一下任平生一下子就认出了她。
“不是喝酒?”
他的鼻子很灵,在女人的身上没有酒味,只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伸出手,拿起了女人的一只手,手上有点凉。
伸出食指和中指,搭在了女人的手腕脉搏上。
学武这么长时间,对于医经已经了如指掌,虽不说能当个神医,但是普通看看脉象,还是不难的。
脉象很是微弱,气血已经非常虚弱了,仿若将尽未尽,即将熄灭蜡烛一样,火苗已经开始“扑闪”,介于熄灭的边缘了。
这种脉象,在医学上来说,已经是神仙难救的局面了。
“看来,她果然就是那个南方重工的阮糖!”
下午的时候,任平生还觉得有可能是长得像。
但长得这么像,还都长得这么漂亮,身上还都罹患重疾,就不太可能了。
“这样的病症,怕是治不好了。真是可惜了这样一个大才!”
任平生将她抱了起来,扛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清瘦不到百斤的重量,在任平生的手里就像个玩具似的,轻若无物。
“这样一个大人才,如果搞到异界去给我打工,那该多好,对于向近代工业方向发展,哪里还需要我来头疼?对于整个工业基础门类的发展,哪里还需要我去亲力亲为?
可惜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