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你谁啊?(求追读)

富贵险中求……

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刺杀,只要偷偷摸摸将魔头给宰了,拿走宝藏,掳走王妃。

以后自然可以逍遥自在!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越澎湃,这个想法刚刚涌现出来,就犹如野火一般,疯狂燃烧,生生不息,再也按捺不住了。

“你先在家里等着,不允许任何人进来,谁询问我的踪迹,都不要说,明白了吗?”

剑客冷然看向自己的左膀右臂。

“明……明白了。”

“很好,今夜过后,我们就能够离开魔教了,到时候,我会带你一起离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多谢护法。”

……

魔尊阁!

位于血雨教的顶峰。

上可揽星辰,下可俯苍生。

这里是唐国最恐怖的血雨魔尊的住处。

血雨魔尊称号的由来有两个。

一个是魔头杀伐无数,手上染着无数的血,另外一个则是因为他太过好色,善于让女人染血。

摩尊阁方圆百米之内。

没有魔尊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闯。

这是血雨教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铁律。

但今日,一名背着剑的猥琐中年人,却拾阶而上,径直向魔尊阁走去。

他,正是魔教的八大护法之一,离魂剑,张胜!

大宗师境界的高手。

天榜排名第三十,距离三花聚顶,只差一线。

死在他剑下的亡魂更是数不胜数。

在唐国,只要爆出他的名号,就足以让无数人闻风丧胆。

平日里,张胜对魔尊毕恭毕敬,任谁都说他是魔尊的第一忠犬。

献母献妻,无所不用其极。

但实际上,只有张胜才知道他对魔尊有多么的痛恨。

他天赋异禀,魔尊比他更天赋异禀。

他好色,魔尊比他更好色!

两人都在唐国留下了斑斑劣迹。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女人骂他恶心,是真觉得他恶心。

但有很多女人骂魔尊恶心,是埋怨魔尊为何不俘虏她,内心其实早就扫榻以待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魔尊极为英俊。

对于采花贼来说,英俊绝对是最大的杀器,而魔尊,恰好就有。

因此,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感觉自己活在魔尊的阴影下。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报复的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