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看看这燕京城,现在咱都已经不敢认了。”
“就算朝廷天天发银子,那些百姓也不可敢这么没有顾忌的花钱啊。”
马皇后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我可就不懂了,你还是自己去问七五吧。不过我也觉得,如果全天下的百姓,都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的。”
“你看看那些人,他们笑的多开心啊。”
朱元璋顺着马皇后所说的方向看去,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正把一个粉雕玉琢,看起来就好像瓷娃娃的小孩,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另外一只手里,还拿着一只拨浪鼓。
晃动之间,拨浪鼓发出咚咚咚的声音,把那个看起来只有两三岁的小娃娃,兴奋的直拍手。
而在那个汉子身边,还有一个不算很漂亮的女子,正在埋怨他:“别胡闹赶紧放下来,摔着了怎么办?”
说的话听起来好像是埋怨,可语气之中却充满了宠溺的神色。
而这样的人,在这条路上比比皆是。
看着这些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朱元璋只觉得无比欣慰。
他当年之所以参加义军,最大的原因,还不就是因为已经活不下去了么?
如果以前能有这样的日子,他根本就不可能去造反。
而且这么多年,朱元璋也早就明白了一件事。
当初,绝对是七五这小子憋着坏坑自己,让自己不得不去参加义军。
否则的话,他在黄觉寺待的好好的,怎么可能突然之间就出了事?
而且,燕京百姓不仅有钱,这里的治安也特别好。
到不是说,燕京这里就没有坏人。
老朱跟马皇后吃过饭之后,才刚刚走出去没多远,就听到有人尖叫道:“抓贼啊!”
老朱侧头看去,就发现一个老妪,正满脸焦急的指着一个方向大喊。
在他前面,一个抱着包裹,一脸狰狞的人怒吼道:“都给我滚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面对这种青天白日,都敢抢夺他人财务的下徒,大部分人自然是第一时间选择会比。
这种事,朱元璋可看不下去,松开牵着毛驴的缰绳,就准备拿下这个歹徒。
别看老朱现在年纪不小了,可身子是其实还是相相当不错的。
就算那个当街抢劫的,看起来体格比较强壮,朱元璋也是半点不怕。
<div class="contentadv"> 可就在朱元璋准备动手的时候,人群之中突然之间冲出来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身手非常好,眨眼之间就把那个当街抢劫的土匪给按在了地上。
“小子你很有种啊,敢在我的地头搞事。老子可是盯了你很久了,这次看你往哪跑!”
任由那个抢劫的罪犯如何挣扎,也无法挣脱此人如同铁钳一般的大手。
之后,那个被抢了包裹的老妪终于追了上来。
跟朱元璋以往看到的捕快不同,燕京城的捕快完全没有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反而十分客气的,把抢回来的包裹,递到老妪的手上,和蔼的道:“老人家,旁边那个店铺我熟,您去那边检查一下,有没有少了什么东西。”
这个处理方式,可是让朱元璋眼前一亮。
“这小子是个人才啊!”
要知道,这老妪之所以被贼人盯上,肯当时因为身上待了什么值钱的东西,被那个劫匪知道了。
否则的话,青天白日的,那个劫匪不可能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直接动手抢东西。
这老妪只有一个人,如果让她在这么多人面前,检查自己的财物。
说不定,就又会让什么有心人给惦记上。
而这个捕快能够想到这一层,让她去一个人少的地方,检查自己的东西有没有丢失。
别的先不说,光是这个心思,就让朱元璋十分的欣赏。
这样的人,无疑是把心思用在了百姓的身上。
而且,在让那个老妪去检查财物的时候,抓人的两个捕快也没有离开,而是就在这里等着。
很快,那个老妪检查完出来了,感恩戴德的对两人道谢:“多谢官爷,一样都没少。”
看的出来,那老妪非常激动,差点就要哭出来了。
对这老妪的反应,朱元璋也是能非常理解的。
她的穿着,虽然不像这大街上的很多人那样,衣服上还带着补丁。
但是很明显,也不是什么富裕的人家。
能让一个老妪身上带着重要的财务,很可能是她家里的男人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不是重病,那就有可能是重伤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