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自然指的是英国、法国、奥地利、俄国、普鲁士,而另外两个一个是苦主奥斯曼帝国,还有一个可能会让人有些意外,那就是塞尔维亚。
英国的代表是新任外交大臣斯特拉特福·坎宁;法国来的则是目前法国政府的实际掌舵人基佐;奥地利自然是首相梅特涅,曾经纵横捭阖的欧洲宰相;俄国来的是外交大臣涅谢尔洛夫,他身上有两个标签:亲英派,莽夫;普鲁士瑟维尔男爵,介绍略。
奥斯曼帝国则是派出了前任大维齐尔,费尔·恰克历史上的背锅侠,最倒霉的大维齐尔,卖国者,奥斯曼帝国最大的毒瘤,镇压人民的刽子手,亵渎神明的人...
这位老兄一辈子不知道签订了多少丧权辱国的条约,以致于他本人都对此麻木,整个奥斯曼宫廷每当遇到费力不讨好的差事总会想起他。
费尔·恰克曾经多次镇压各地的起义,签署对近卫军残党的死刑判决书,甚至还和教团产生过冲突,逮捕并处死了反对新政的教团头目。
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只是在执行苏丹的命令,而并非他本人的残暴。
塞尔维亚的代表既不是掌握着大权的十七人议会,也不是受俄国支持的武契奇,而是蛊惑了东波斯尼亚地区塞族的米洛什。
米洛什会出现在这里,自然是法国人的手笔,他们并不想让奥地利人安稳地拿下贝尔格莱德和西波斯尼亚。
基佐虽然自称和平主义者,但是他同样挑起了不少争端,并且对奥地利的严防死守从来没有间断过,唆使南德三国和撒丁与奥地利交恶,挑唆庇护九世...
会议刚一开始,梅特涅就觉得会议的风向不对。
因为英国人一上来就掌握了主动,大谈对埃及的制裁,而本应跳出来反对的基佐却是频频点头,非但没有半点维护的意思,反倒拍手称快。
草拟章程是:
第一,奥斯曼帝国法令适用于埃及、苏丹(这里指的是苏丹国,在埃及的南方,是落后的奴隶制国家。)。
第二,埃及赋税,需以苏丹之名征收,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上缴奥斯曼苏丹政府。同时埃及需每年额外向苏丹上缴十万英镑贡赋(之前是一万英镑)。
第三,埃及必须裁军,常备军人数不得超过2万,同时无苏丹命令不得建造战舰,军队的服装和旗帜必须和奥斯曼军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