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隐龙山庄(中)

萧山异志 南波湾的NO1 2952 字 1个月前

凌云他们几人被眼前的场景惊得已经说不出话了,他们绕过这具白骨,朝屋内侧走去,这里应该就是这片房屋的正厅了。

借着从大门和屋顶照进的阳光,可以看到这正厅有三丈见方,一丈多高。厅中央立着一面屏风,上半截已经破败了,屏风下方是一张方桌,有点类似八仙桌的样式,方桌两侧各有一张高脚木椅,右侧的椅子上坐着一具白骨,他胸口插着一柄长剑,左手举在胸前,右手手肘撑在方桌上,头向后仰着,歪向一边。

凌云和李浩洋凑上前仔细看了看,这具白骨上没有其它伤痕,想必这白骨的主人生前是,正是胸口这柄利剑杀死了他。他们环顾四周,见这大厅中横七竖八地还躺着有四具骸骨,每具骸骨手上都握着一柄长剑。

凌云正要往屏风后面走去,李浩洋突然叫住了他:“凌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凌云愣了一下,这才看着地上的这些白骨,若有所思起来,梦瑶有些害怕地说道:“云哥,洋哥,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地方吧,怪吓人的!”李浩洋走近梦瑶身边,揽住她的肩膀说道:“瑶妹别怕,有洋哥在,咱们先看看这儿的情况再说!”

凌云思索了片刻,似乎想起了什么,他转头看向了趴在门口的白骨上,其它白骨手上的剑都已经锈迹斑斑,有的甚至已经锈蚀得只剩一些残渣了,可这具白骨背脊上的刀,和坐着的这具白骨胸前插着的长剑,却不见一丝锈迹,只是有一层灰尘覆盖在上面,让这两柄刀剑显得暗淡无光。

凌云俯下身子,从这具白骨身上拔下那柄大刀,用袖口轻轻擦去刀身上的尘土,仔细端详起来。这大刀长六尺有余,刀口依然锋利无比,刀背厚实,靠近刀柄处有三个铜环,整个刀身沉稳厚重,拎在手上足有二三十斤重。

凌云虽然只是个农家少年,年纪也只有十七八岁,但毕竟跟随李浩洋父子狩猎多年,解剖猎物也用过不少种类的刀具,稍一对比,也识得这刀定是一把罕见的宝刀,凌云将这柄大刀递给李浩洋,说道:“洋哥,你看这刀!”

李浩洋接过刀,也仔细端详起来,一边看一边说道:“好刀啊!”凌云转过身,又将那坐着的骸骨身的长剑拔出。就在长剑被抽出的一瞬间,只听见“锵”地一声,剑身竟发出似龙吟般的声响,格外刺耳。

凌云握着剑,这剑身五尺有余,加上剑柄有近六尺长,剑身上沾满了一层灰。他将剑身在自己上衣上蹭了蹭,将剑身上的灰擦干净,不小心竟将自己的衣角给割破了,这柄剑看上去也和那大刀一样锋利。凌云看着这剑,喜爱之色溢于言表,这十七八岁的少年哪里见过这样的宝剑。虽说那把大刀也是把罕见的宝刀,可凌云却对这剑情有独钟,凌云握着剑柄挥了挥,然后对李浩洋和梦瑶说道:“洋哥,梦瑶,你们看,这可真是把好剑!”

李浩洋将刀提在手上,凑上前瞧了瞧,梦瑶也凑上前去观看。凌云说道:“洋哥,瑶妹,你们让一下!”说着,他来到门口,将剑身对着阳光,只见这剑映着阳光,寒光内敛,剑身上隐隐泛起一层淡蓝色的光,忽隐忽现,异常好看。

梦瑶突然按住凌云握剑的手说道:“凌云哥哥别动!”说着,便伸手在剑身靠近剑柄的位置上擦了擦,只见这个位置上刻着两个篆体字,三人瞧了半天,也没瞧出来写的是什么字。

凌云将剑放下,说道:“行了行了,咱们仨都不识字,管它写的什么呢,知道这是把好剑就行了!”李浩洋和梦瑶想了想,觉得也对。

李浩洋仔细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刀,翻来覆去反复擦拭了几遍也没见到刀身上有半个字,竟有些小小的失落。不过,这刀身沉稳,拎在手里颇有些分量。他提起刀挥了挥,虽说这样的刀对他来说,除了切肉以外,也许一点作用也没有,但他也和凌云一样,心中有个江湖梦,这刀握在手中,就感觉自己此时是个行走江湖的大侠一般,威风凛凛。

梦瑶见他们都看着自己手中的刀剑喜笑颜开,便说道:“云哥,洋哥,别管什么宝刀、宝剑啦,再好的刀剑在你俩手里也只是把杀猪刀,快些看看就走吧!”李浩洋和凌云互相对视了一眼,摸了摸头,嘿嘿地傻笑起来。

凌云说道:“嘿嘿,那倒也不是,我们呢,虽在这大山中捕猎为生,不曾在那江湖中行走,但也听过不少江湖上的传说,谁还没有个大侠梦呢!洋哥,你说对吧?”梦瑶假装嘲讽道:“你呢,大侠就算了,怕是连个兔子都抓不到。要我说呢,还是我浩洋哥哥身材魁梧,有点大侠的样子。人好歹能徒手擒野猪呢!”说完,又忍俊不禁地看着李浩洋。李浩洋举起手,弓着食指和中指,作势要朝她头上敲去,口中说道:“嘿,你个小丫头片子,没完了是吧?哥哥我好心好意带你来玩,你还可着劲地消遣我!”梦瑶指着地上的白骨反问道:“带我来玩?就是来这种地方玩么?”

这话一出口,李浩洋和凌云如梦初醒,他俩自从发现这宝刀、宝剑后,便早已沉浸在喜悦之中,全然没觉得这地方有什么不对。这会儿被梦瑶一提醒,突然反应了过来,顿觉浑身发毛,整个人又被恐怖的气息给笼罩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