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八王议政二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使各旗的和硕贝勒(固山贝勒、旗主贝勒)拥有很大的权力,分别成为本旗的所有者和军事统帅,是本旗之主,与旗下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君臣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主奴关系。旗下官将兵丁,都得听从旗主贝勒的调遣,都须服从旗主的命令。

早在天命建元的前三四年(1612-1613),努尔哈赤就在进军乌拉时说了两句纲领性的要紧的话:“若无阿哈,主(额真)何能生!若无诸申,贝勒何能生!”

天命六年(1621年)闰二月,努尔哈赤又说:“贝勒当爱诸申,诸申须爱贝勒。”同年二十八日他又下谕讲:“汗善待国人,国人对汗亦好,贝勒善待诸申,诸申亦对贝勒好。若汗知国人之苦,贝勒知诸申之苦,则诸申、伊尔根虽劳苦从事,亦无怨恨矣。”

这一系列的汗谕,中心思想是诸申必须尊诸贝勒,特别是本旗旗主贝勒为父,听其辖束,当兵服役,纳赋供税,为其效劳。若有怠慢不恭,不要说一般诸申要遭受旗主贝勒的从严惩处,就是八旗官将也要罚银降职,甚至监禁处死。由此可见旗主贝勒权势之大。八和硕贝勒拥有这样大的权力,是“共治国政”制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

另一方面,选择汗位继承人的困难,也对共治制的出现,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努尔哈赤从一个小部酋长之子,在父、祖被杀,亲族变心,部众离散,仇敌威逼,险遭灭门之祸的恶劣形势下,英勇不屈,几经鏖战,历经千辛万苦,才网罗了一批战将,打下江山,建立起强大的后金国。

创业之艰辛,努尔哈赤是深有所感的,因而很早就想选择理想的嗣子,亲手教导,亲眼督察,让其迅速成长,理好国政。早在五十二岁时,他就着手处理这一重要问题。当时已经成年,能够统军征战,为汗喜爱的儿子,有四个人,即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五子莽古尔泰、八子皇太极,前三人是大福晋所生,后者为爱妻之子,四人均已成为有权有势的贝勒。

论军功,论嫡长,褚英最有资格,但努尔哈赤嫌他心眼狭窄,处事不公,但若立其他人,又有“僭越”之嫌,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让褚英执政。努尔哈赤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让褚英得到锻炼,使其能学会理国治政,承担起主持后金政事的重任,并在八旗官将兵丁中树立起威望,以便他去世后能顺利继位。

不过褚英确非璞玉,难以雕琢,其后的表现让努尔哈赤十分失望。在他发现褚英虐待四弟、五大臣而加以训斥时,就讲得很明白,他说:

“吾非因年老、不能征战,不能裁决国事秉持政务,而委政于尔也。吾意,若使生长于吾身边之诸子执政,部众闻之,以父虽不干预,而诸子能秉国执政,始肯听尔执政矣。”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努尔哈赤在监禁处死褚英后不久,又择立代善为嗣子,而且明确称为太子,告诉诸贝勒大臣,他去世以后,由代善继位,叫代善要“善养”其继母及诸弟。可是,由于代善本人的过失,由于有人暗中盘算和火上浇油,努尔哈赤大怒,于天命五年九月废掉太子。

此时,四大贝勒中,代善被责,莽古尔泰生母被休,阿敏为侄,自难入选,唯一未受牵连的是四贝勒皇太极,可他毕竟还不是“中宫”之子,有此缺陷,很难为其他贝勒接受。第三个大福晋所生的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年岁太小,选为嗣子,实为困难。

因此,努尔哈赤有了让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想法,让诸贝勒、众大臣在誓言中,第一次提出了立八和硕额真,共同裁决大事。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此事未有实行,直到天命七年才正式确定。

总体来说,正是由于八旗制度下和硕贝勒拥有强大的权势,诸贝勒之间矛盾重重互不相下,以及无法选定合适的嗣子,努尔哈赤这才决定在他去世以后,不沿袭自己的国主独尊的旧制,而采取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

话锋一转,我们来说说多尔衮。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向以鲁莽、野蛮着称的莽古尔泰竟然会想出“八王议政”这个法子,还想用投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提议,多尔衮感到有些措手不及。他知道,如果自己当场拒绝,恐怕会引起众人的不满和反感。毕竟,这些人可都是努尔哈赤的子孙后代,自己若是公然违抗他们的意愿,无疑是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多尔衮既无法拒绝,也不敢轻易回绝。尽管满人并不强调仁义孝道,但在这样一个场合下,他若直接否定了大家的提议,那就等于是当众给了所有人一记响亮的耳光。这种行为不仅会让他失去人心,更可能引发一场不可收拾的内乱。因此,多尔衮只能暂时隐忍,等待时机。

多铎也是愣住了,心中暗骂:“妈的,我还没出手呢,怎么就输了?”他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和投票,最终通过了决议,豪格以六票的优势,成功地获得了皇位的继承权。这个结果对于豪格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此时的豪格自然是意气风发,春风得意。然而就在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出现在众人面前。

原来,自幼学习汉文的豪格竟然开始模仿起汉人皇帝的行为举止,玩起了三请三让的把戏。只见他一脸谦逊地说道:“本皇子德小福薄,实在难当此等重任啊!”说完,便故作潇洒地拂袖而去,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崇政殿。留下一群人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使各旗的和硕贝勒(固山贝勒、旗主贝勒)拥有很大的权力,分别成为本旗的所有者和军事统帅,是本旗之主,与旗下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君臣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主奴关系。旗下官将兵丁,都得听从旗主贝勒的调遣,都须服从旗主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