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百丈

酒剑四方 凉凉不加班 1142 字 4个月前

寻常枪法为扎拿拦扫震,乃是于沙场中极为顺风顺水的兵刃。往往军中将帅催马冲阵,借助居高的优势,枪头横扫便可拿下十数人的性命。更有甚者为铁骑配起重甲,制丈二长枪悬挂于马腹之侧,一冲之下无人可挡,纷纷被长枪撕开阵锋,端的时盛极一时。可在江湖之中,枪术地位则是江河日下,罕有以枪术称尊之人。原是江湖纷争常有巷战,长枪无法施展妥当,再者是当今江湖剑道称尊,并未出现青黄不接的场面,自然地位要比枪术高上几重天。

毕竟一身青衣负剑,观之往往比背枪之人来得潇洒。

徐进玉则比阎寺关更为惊诧,这哪里还是那位同他称兄道弟骗酒喝的马巳,开合之间杀气纵横淋漓,再也不复先前的轻佻。

马巳挺枪磕开近前一人,枪尖绽开,如条飞电横亘雨雾之中,划过一人咽喉。钝枪哪里能杀人,可那人却捂住喉咙,梨花似的血流喷涌而出,浸染黑甲。

六十黑甲从未见过如此迅若奔雷的花枪。

更是未曾见过如此瘦弱,枪势却如此饱满圆润的捕快。

转瞬之间,马巳将花枪调转,将从背身偷袭阎寺关的黑甲当胸贯透,尚未撤枪,反倒以枪杆迎敌,拧转枪杆朝来人重重一崩。

戏班的花枪多是台上耍枪花所用,质地哪有这般坚固柔韧。可不知怎的,被拉出大半弧度的枪杆竟迟迟未断,崩震之下径直打裂了来人盔铠,扫出一丈之外,再无法起身。若是有心之人上前查看伤势,定会惊骇于这枪震荡的力道。此人头盔连带颅骨,被一枪尽数抽碎,未曾落地便已气绝。马巳枪法之盛,由此可见,更胜于疾风奔雷。

阎寺关当下已然无力,伤势经雨水一淋,犹如钝刀割肉,只得咬牙强忍。再因见马巳那厮生猛得一塌糊涂,登时就有些泄力,因此方才差点被黑甲从背身偷袭。幸好马巳眼尖,将那人当胸刺死才免于重创,不过即使如此,阎寺关还是无力再起,只凭借一口气强行站稳。金门的拳头可没白吃,若不是饮酒酣爽掏出一粒药效奇快,不在蛇兰之下的丹药,使得双臂处筋骨碎裂愈合大半,他此刻估计已成一具尸首浸没在水漫长街之中,哪还能苦撑至今。

两柱香功夫,街上黑甲折去四成近半,大多被当胸刺死或咽喉绽开,而花枪势头不减。

高台之上老仆分明有些手痒,到他这等境界,对诛杀武生这等尚未踏入修行关口的蝼蚁,显得十分兴趣缺缺,倒是对那精瘦持枪的捕快有些兴趣。毕竟当今的天下,用枪用到如此程度,想必非是终日闭门造车就能练就的,与其说是在意这位用枪的捕快,倒不如说是在意这人身后的传武人。看那捕快撑死不过而立之年,怎可能身后无人?凭自己琢磨练就这一身本领,谁能有这般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