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墙头草也擅快剑

酒剑四方 凉凉不加班 1612 字 1个月前

所以当剑客抬起挂雪泥双袖时候,剑气尽消,自行使剑气压入四夫子以内,此时剑气不展威风,唯有剑芒吞吐明灭,再不曾逃逸一分一毫。有道是出门在外穷家富路,有道是好铁用在刀刃上,云仲向来是晓得此

理,因此战战兢兢囊中羞涩多年,却总没饿着。

夜叉见云仲此举,难得不曾再度抢攻,而是由那双似是烧焦的双眸流露出些疑惑,即使经由老游僧连番晃铃几声之后,原本那位长手长脚的年轻人神智,大抵荡然无存,唯独留下夜叉这等嗜杀暴虐的本性,然而此时见体魄堪称羸弱的云仲收起傍身剑气,反倒打算贴身厮杀斗狠,分明是叫这头无多少神智存留的夜叉顿觉狐疑,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若说是这般举动算不上送死,那也得说上句心宽。

「欺负老子疏于身手,只修剑道内气,不厌其烦学来那等自以为技多不压身的旁门本事,算狗屁英雄,」方才仅是几个照面,云仲周身大小伤势添得极多,虽不算是伤及根本,但同样是添了不少大小伤势,更是生接下夜叉近乎十成力道的结实一撞,气血登时翻涌,此时从舌尖处啐了两口血,依然是将手中剑横在当胸,「比快,我也不见得输嘛。」

爷爷生来墙头草,何处来风何处倒。

无论南公山上山下,云仲有一样从不曾落下,纵是入双鱼玉境中,窘迫至极时节,或许无暇他顾,或许动辄被旁人削个半死不活,甚至可说是苟延残喘,而唯独练剑一事,未敢有什么耽搁。就像是当年吴霜曾问过云仲,到底是喜好修走剑还是快剑,云仲迟迟未应下,而直到入南公山后,云仲才一脸纠结地同吴霜道明,能不能两样都学。

一身血迹泥印残雪的剑客一改方才守势,横剑上前,竟是在这头尤以肉身称尊的夜叉眼前,率先抢攻。

这江湖人间里头,随着唐疯子陷入大元泥潭,统领凤雁卒冲阵在前,一手快刀逐渐声震江湖的年间,误打误撞受人算计,跻身年少天下十人的云仲,好像许久以来什么都不曾做成,除却添了不少一同守妖潮的过命兄弟手足,境界起起落落,先后踏足双鱼重阳境后,并未扬名,不过真论刀剑快慢,未必孰高孰低。

所以这距离年关极近时的黄从冬夜里,一位浑身煞气骨刺连绵的夜叉,同一位浑身泥泞朱红雪泥的剑客捉对厮杀,瞬息之间剑光刀光,竟是死死交错于一处,剑犁沟壑,刀扫雪月。

「下注下注,贫道猜那夜叉稳赢,半路出家二境的小小剑客,既没剩下什么依仗,更是体魄拍马也赶不上人家,凭啥取胜?步姑娘如是有意,不妨也押一注,权当是为怡情。」

步映清连头也没回,这小道童不学好,偏偏是学来这么一身招摇撞骗的能耐,更是将云仲那等哭穷本事练到登峰造极,自打从住处离去时节,只随身携了枚啃了一半的糖葫芦球,多半所所谓下注,便是用这玩意冒充,倘若是输,铁定是要血本无归,倘若是胜,这半颗坑坑洼洼啃得毫无章法的糖球,实在是埋汰得紧。

「不识好人心。」道童自觉无趣,将那半枚糖球塞回口中,摇头晃脑美滋滋嚼了几下,这才由秦溪灵落脚的那处客栈屋檐处站起身,打量打量场中正斗狠的一人一夜叉,却发觉云仲这口四夫子剑,竟已压得夜叉连番退让,乃至于单论运剑的力道,已是步步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