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密集。
“跑,快跑,这帮人属狗的,那么快就追了上来!”李旭很是焦急,看着手中只剩百分之一电量的手机心里直骂娘。
他就知道,这尼玛手机电量不可信。
很多都是虚的,明明上一秒打开是百分七十,下一秒就变成百分之六十,在下一秒直接变五十。
他妈的,牛逼!
女人翻脸都没那么快吧。
“方哥,前面,在你右手方向前面!”
有小弟大声提醒秦方。
那片儿地势较平,又没有大树遮挡,所以很容易被发现。
“怪不得那么能跑,原来有人帮忙。”秦方嘴角歪得能挂秤砣。
追杀那么久的李旭,终究是栽在他手里了。
成功者的味道,让他飘飘然。
果然啊,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只觉得之前抓不住李旭的都是借口。
很难吗?
这不是有手就行?
四个字。
简简单单。
累了,实在太累了,两个小弟跑不动了,被坤帮的人团团围住。
其中一个小弟把李旭从担架上架起来,嘴里含着一把匕首,另一个小弟右手一甩,一根pvc甩棍出现在手里。
退无可退,只能一战。
“呵呵呵...”
秦方冷笑着,闲庭信步走到李旭不远处,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旭,嘲讽道:“跑啊,怎么不跑了?”
“‘战神’”李旭,不过如此。”
“我呸。”李旭朝着秦方吐了一口口水:“哪条?”
顿时,秦方的脸冷了下来。
背地里,他哥秦琛和他都被其他小舅子叫舔狗。
这不是一种比喻,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他们俩真的舔了于天。
于天躺在沙发上,两人一左一右跪在他的脚边,伸出刷了八遍的舌头,给于天舔脚。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每个脚趾缝都不放过。
妈的,每次舔过,嘴里必长口腔溃疡,一长还是几个,吃东西的时候疼得龇牙咧嘴。
因为...于天有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