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丽丽离开自己的座位,注视着毕林坐在证人席内,全神贯注地说道:“法官大人,控方请求传召本案的一号证物出庭提供证词。”
庭警人员拿起
一块铁盆,上面有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支棒球棍;另外一个塑料袋里装着一把锐利的水果刀,上面明显还有残留的血迹。
夏丽丽询问:“毕林先生,你是否能够认出眼前的第一号与第二号证物呢?”
“认得,这些是现场化验小组转交给我的证物,是在凶案现场找到的证物。”
“你在这些证物上发现了哪些线索?”
“我在这些证物上面,发现了死者的血液以及皮脂,还有少量的头发,相信这些所谓的“攻击性武器”就是造成死者表面上伤痕的凶器。”
“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发现?”
毕林停顿了一会,手卷起拳头,堵着嘴巴,沉思了一会:“在……第一证物以及第二证物上,我发现了三个指纹资料……”
夏丽丽:“这三个指纹资料是属于谁的?”
“这三个指纹资料通过DNA系统匹配,是属于第一被告顾思督、第二被告威尔以及第三被告雷奇所有。”
“换言之,也就是说,三名被告都曾经接触过所谓的伤人武器以及攻击与伤害过死者?”
毕林:“从我手里的化验报告所指出的结果来看,的确是这样。”
夏丽丽朝右边的方向伸出手,其助手立刻递了一份书面报告给她:“法官大人,这一份就是现场用来伤人武器的化验报告。
书记员接过化验报告,递给法官。
法官翻开看了几秒钟,随后命令道:“主控官,你可以继续。”
夏丽丽:“请问两样攻击性武器分别袭击了死者哪些部位?”
毕林:“头部、手臂、腰部以及后脑勺。这些部位都曾经被袭击过,并且留下触目惊心的伤痕……”
夏丽丽:“如果我说,攻击者是非常的凶残以及灭绝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