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询问的时候,眼睛可盯得死死的,叶枫很明白,无论是控方继续打破僵局持续传召证人,还是辩方,以后都会因此得罪法官。
乔治·威尔士一位非常聪明的律师,他当然明白不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得罪法官。
因此他们都没有说话,法官自然就宣布进入结案陈词的阶段。
哈丁·奥斯:“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叶枫做着祈祷的手势,转而站了起来,整理着白色的领带:
“联邦警察是一个维持正义的形象代表,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在遇见这宗案件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当我担任了这宗案件的检控官之后,我的态度以及观点都发生了改变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这宗案件是一宗十
分简单、清晰、毫无疑问的谋杀案,一宗手持武器械的故意谋杀案。
本案的被告斯潘塞在巡逻的时候遇到本案的死者,在一处根本看不清样貌的暗处,仅仅只是因为死者是一名黑人,而且他做着很奇怪的动作,让被告觉得他有危险的动机。
于是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对着死者连续开了数枪,而且每一枪均落在致命的位置,最终导致这个黑人无辜惨死……
而事后,被告方才发现,死者只不过是一名非常普通的市民,身上并没有藏有任何的攻击性武器,但是却被被告活生生打死。
被告在法庭上声称,因为自己经历过同僚的死亡,目睹太多的突发事件从而导致他的精神脆弱,过分敏感,稍微有一点点危机的迹象,就会忍不住拿出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日日夜夜在外面维持治安的警察,我也很明白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险,危机意识过分敏锐是很正常。
可是我也在法庭上听到被告的陈述,他认为黑人是万恶之源,认为黑人只不过是一种没有智慧,没有文化,没有进化的低等生物。
他批评这个种族是罪恶的温床,犯罪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他对黑人的批评显而易见地显示出,他对这个种族是有着十分严重的偏见,他痛恨这个种族,从心里就歧视这个低等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