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许海霞和汪海洋拥有注册公司的全权。
更准确地说,是许海霞。
她到工商局打听所需的材料。
然后慢慢准备各种材料。
由于各方面都不够成熟,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
与个体经营者相比,这并不差多少。
公司注册后,许海霞将各种资料副本邮寄给程永利。
在这段时间里,许海霞太忙了,没有时间照顾孩子。
幸运的是,边春兰在这里。
这孩子还是胖乎乎的。他每天吃饭睡觉。
许海霞很少休假,抱着孩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过了一会儿,边春兰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
信封里是孩子们上次拍的全家福。
还有一些消极因素。
边春兰一看到许海霞和孩子们,就赶紧说:“海霞,照片出来了,我看到了,孩子们拍得很好,又白又胖,摄影师还说要把三个孩子的照片挂在窗户上!”
“啊……”当我看到边春兰时,三个孩子都伸出手让边春兰抱着他们。
边春兰非常高兴,她走到孩子们面前,一个接一个地拥抱他们。
“你同意把画挂在窗户上吗?”许海霞问。
“我怎么能?”我孙子的照片只有我们自己的家人才能欣赏。外人不欣赏,太可惜了!”
即使摄影师承诺这次拍照不收孩子们钱,边春兰也坚决拒绝。
她的孩子必须受到保护!
如果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