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未来的发展思路

那是直接就是自找不痛快。

盗版能盗版的你怀疑人生。

抄袭能抄袭地你怀疑人生。

就算你有一颗大心脏。

等有一天,抄袭的反过来告你原创侵权,并且堂而皇之地向你索要赔偿的时候。

你照样还是会怀疑人生。

总之,国内搞软件怀疑人生那是迟早的事情。

严格意义上的纯粹SaaS的企业几乎没有。

甚至,大胆点说,完全没有。

直到2024都完全没有。

这还真不是预设立场的指责。

当下,国内的软件环境一言难尽。

就拿软件开源的保护协议执行力度来说吧。

关于GPL协议的效力,丑国1985年就出现了关于GPL协议侵权的判例了。

在加州北区地方法院的一起案件中,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控诉了国家研究与教育公司(CNRE),指控其未经授权复制和分发GPL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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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非常关键,法院明确规定,任何基于GPL协议发布的软件必须提供源代码,允许用户自由地修改和分发。

这一判例不仅标志着GPL协议的正式确立,也奠定了其法律效力。

GPL协议的核心条款要求,任何对原始GPL软件进行修改或衍生出的作品,都必须同样遵守GPL协议。

这确保了用户的自由,同时杜绝了那些企图将开源代码私有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