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强行失忆的操作成功让对面噗嗤笑了出来。
王思年觉得自己劝住了唐宁,松了口气:“笑就对了,感情上的事别太认真。你好不容易才找着这么个能落户口的工作,哪能说辞职就辞职呢。”
“年姐。”唐宁的语气也跟着温柔了起来,“我已经决定了。你不要压力太大,我也是家里出了一些事情,所以才考虑不干了的。”
王思年还没来得及发表看法,对方接着说:“当初毕业的时候,就铁了心想留在北京。只要能有户口,就算给钱少点也不怕。但是现在出了事,真挺后悔的,还是应该趁年轻多赚钱,不然想帮忙都帮不上。”
“是什么事?”女人小心翼翼的问,怕戳破大男孩的自尊心,“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我爸之前走了点弯路,不知道得罪了谁,现在叫人把事情给捅出来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也都怪他糊涂,是他活该,所以年姐你就别问了。”唐宁声音有点哽咽,“我是真的……挺想给你留个好印象的。”
王思年紧了紧滚烫的手机:“朋友一场,哪能说不管就不管呢。我手头还存了点周转的钱,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先借你。”
唐宁半晌才说话:“你真的太仗义了。”
“这算什么仗义,这都是最基本的——”
话还没说完,对面突然没头没尾的说:“思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卡瓦菲斯的一首诗?”
话题跳跃的太,以至于王思年起初没有跟上。她有点疑惑,但还是轻轻“嗯”了一声。
那还是唐宁刚入职的时候。
正赶上要过年放假,部门一起去聚餐,大家都多喝了两杯。酒过三巡,席间话题不知为何就转到了结婚生子这件事上。有同事抱怨了两句婆媳关系不好,孩子又花钱又不好带,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做丁克。
老孟这样的事儿妈自然不能放弃一切吐槽老婆岳父的机会,他大着舌头说:“是谁说的婚姻是座围城来着……?真特么是个天才!”
那架势很像是要和钱钟书先生一论兄弟。
唐宁是个表面沙雕实则艺的年轻人。
他坐在王思年边上,目光因为酒精上头变得有些迷离。听见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辈们的感慨后,他嘟囔了一句:“倒真像是诗里写的似的。”
“什么?”女人没听清,温声问。
“我要去另一个国家,另一片海岸,找另一个比这里好的城市。”[1]
他没指望王思年读过卡瓦菲斯的《城市》,只是随口一说。
然而女人没有停顿的接到:“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 ” [2]
她轻声说完,依旧笑意盈盈,维持着柔和无害的模样。
唐宁愣住,抬脸望向她。
“这个城市会永远跟踪你。你会走向同样的街道,衰老在同样的住宅区,白发苍苍在这些同样的屋子里。”[3]
王思年在杯盏交错和明晃晃的灯辉,抿了口辛辣的酒,微微眯起眼。
那模样就只温顺了许久的猫,冷不丁露了一下锋利爪子——不是它顽冥不灵,是骨子里的那点野性,泯灭不去。
这一眼,击了唐宁。
也就是那次之后,他看王思年的眼神带了几分爱慕。
“年姐,萨迪的《蔷薇园》,你知道吗?”
唐宁很久没有听到王思年说话,知道她应该是回忆起了当时场景。
“听说过,没读过。”王思年回神,不知道他刚刚抛出这个话题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这么说。”对方微微有些犹豫,但还是咬牙说了出来,“有一句诗,我想和你共勉。”
“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