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是我俩在互相绊对方,看着慢其实全是功力的较量,谁的力道小了、动作做不到位了会立马吃瘪的。”
因为一天的体力消耗太大,所以这顿晚饭项骜吃的格外多,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他吃掉了将近五斤手扒羊肉、一斤烤牛肉后又吃了能摆满整张桌子的主食,配合一点餐厅里点的素菜,以及用海碗盛的满满一大碗马奶后方算吃饱了。
而一起来比赛的其他“搏克手”在吃饭期间认出了他,有过来主动攀谈的道:
“你是第一次来参加大会吗?”
这边歪头看了一眼桌旁的黑大汉,回道:
小主,
“是第一次,过来旅游看能报名就报上了。”
“以前也有外人来参赛,但没有几个水平高的,我看你是个好手,功底非常扎实,练了多少年了?”
“不算多,五年左右。”
“五年能有这等成色?你多大?”
“17岁。”
黑大汉闻言表情一凛,道:
“你没骗我?”
“真没骗你,我的确17,刚过生日不久。”
“‘搏克手’通常在30到35岁左右才能达到巅峰,17岁这会儿还在打基础,你居然已经杀进半决赛了,好本事!
希望能在决赛中遇到你,好领略一下你的手段!”
“我也期待,到时候还请前辈多多指教。”
“那赛场上见。”
“赛场见。”
说完黑大汉便走了,水欢道:
“这个大叔看着挺厉害的,一开口声如洪钟,只听说话就感觉很有力量。”
“那是相当厉害,甚至可能是最厉害的。你不是做功课知道有个132公斤的四届冠军吗?”
“啊?不会他就是吧?!”
“嗯,就是他;我没记错的话这人应该叫巴特雅鲁日特,非常有名的跤王。”
“嘶,那我要为你默默祈祷,愿你一定能打败这个人!”
“我尽力而为。”
在第二个比赛日,经过了初期的淘汰,剩下的都是实力强劲者,所以比的次数虽然少了,可对抗的强度却增加了,项骜上午连续拿下三场胜利,两只大手就已经因为用力抓握、撕扯跤衣而磨的起了水泡。
好在下午的赛事行程接近尾声,巴特雅也在头半天完成了角逐,最终两人果然在压轴的最后一场上碰面了。
后者一看果然是昨天遇见的那个小伙,登时笑道:
“不错,你能闯到这里简直是个天才,我看好你能夺冠,但我也会全力以赴的。”
“咱们都别留手,输赢无所谓,斗个痛快才不虚此行。”
巴特雅品了品这话,随即了然一笑,道:
“说得好,斗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