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打土豪?

不宋 妖精吃俺一棒 1169 字 2个月前

仔细想了想,吴潜觉得是这个道理,“殿下真是奇思妙想,此策是可以试试。”

赵孟启又继续说道,“咱们征调厢军来干活,照样给他们工钱,若是想买地的,这钱只要挂在账上就好,到时候以田地支付,这又省下一大笔现金。”

这家伙将后世资本家的手段用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当然,他并不是单纯将田地卖给兵卒就了事,还有相应的后续计划,对这些土地拥有一定的控制权,以免最终被豪强掠夺走,并且有意对农业生产模式进行一些改进试验。

这事现在不急,先说眼下的,“还有,既然朝廷颁发了多次围田禁令,那么必然有许多围田是不合法的,甚至都没在税籍上,那么这些田主要么就补齐地价和税款,要么这些田地没收入官,另外,趁着这次洪水淹没了田土,咱们还可以全面丈量和整理一次田地,重立地契税籍,消除隐田。”

宋朝的各种税赋都在不同程度想财产税转化,而农税实行的两税法更是财产税的标志,其原则就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因此朝廷并不关心一户人占有多少土地,只关心田主有没有足额缴纳税赋,正是所谓的‘舍人税地’。

隐田就是没在官府登记的田土,以此来逃避税赋,能做这种事的自然都是豪强官僚。

宋代官府税籍上控制的田土,大约只有实际上的一半,因此为了挽回税收,从南渡开始,就施行过很多次经界法,也就是明确土地所有权的真实情况,以便征税。

平江府就是最早实施经界法的地方,最初时效果也确实显着,但百年下来,世事变迁,即便后面又经界过几次,但税籍依然不准,还是存在许多隐田,这也是税收萎缩的原因之一。

大宋不立田制,允许田地自由交易,反正不管田主是谁都一样交税,所以田地所有权变动非常频繁,所谓“千年田,八百主”。筚趣阁

而且还造成一个现象,就是田地产权十分细碎,有可能在一亩田中,分割给好几个不同所有人,一个人拥有的田产也很可能并不在一起,东一块,西一块的,零零碎碎,这样也造成征税十分不便。

赵孟启就打算尽量把每个田主的土地都并到一处,当然,主要还是针对那些大地主。

即使以后还会因为交易变得破碎,但起码几十年内还是比较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