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咖啡厅驻唱(四千)

这就是邓立南。

一个不懂浪漫的阳光开朗大男孩。

就那一夜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本来邓立南就是陈婷婷的无条件偏爱,现在更爱他了。

邓立南说想努努力争取拿一次奖学金,自己作为他女朋友,又怎么可能不支持呢。

而且男朋友这么有上进心,又拥有如此远大的“抱负”,那自己又怎能落下后腿。

所以就算期末考试能够轻而易举通过,陈婷婷还是跟着来复习了。

她不仅要帮邓立南拿高分,她也要拿高分,她要和邓立南拿下全班第一和第二。

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成绩越靠前的人自然就越有优势。

共同向着更高更远的地方前进吧。

——

一家名为「时光」的咖啡厅里。

吉他社社长安芸使一兰花指捏着杯子,闭上眼睛抿了一口咖啡:“喝着咖啡,听着羊羊弹吉他,再写几道题。这种感觉,绝了。我感觉我今天就能把这本书学完。”

抿完那一口,安芸一脸享受:“嗐——爽。”

现在是中午,咖啡厅里人不多,洛洋阳正坐在唱台上弹吉他唱歌。

他是来面试的。

这段时间之所以这么努力练琴就是为了把这件事做好。

大概一个多月前,洛洋阳在乐队里说待在学校太无聊,想找点事做,顺便赚点外快。

拥有广泛社交网络的安芸立刻就给他推荐了这家咖啡厅。

她也曾在这家咖啡厅当过驻唱,报酬还不错,唱一天能能赚好几百块。

安芸实力在线,不仅唱歌好听,而且很会营造氛围。

有她在的时候,咖啡厅的营业额有时甚至能翻个倍。

不过后来她找到更加好的兼职就从这里辞职了。

咖啡厅老板特欣赏她,也相信她的眼光,说有好苗子一定要带过来。

所以她就带洛洋阳来了。

别看安芸表面大大咧咧、神神经经、疯疯癫癫、似人非人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唱功确实相当了得。

凡听过她唱歌的人就没有说不好的。

由于对她的第一印象极好,于是所有人都先入为主,以为安芸是那种超凡脱俗的文静歌手。

也因此,她还收获了不少粉丝,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全部加起来也有好多个大不溜了。

再加上频繁亮相于各种大大小小的舞台,就大学城这边,她的名字早已耳熟能详,蛮多酒吧和咖啡厅老板都认识她。

安芸那广泛的社交网络就是这么来的。

——

洛洋阳一曲还没唱完,咖啡厅老板就笑盈盈地走下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老板,五官立体,下颚线极其硬朗,梳着一个时髦的背头,恍惚看一眼就能感受到此人不凡。

“安姐,不愧是你,不仅自己唱歌好听,带出的人唱歌也这么好听。”

安芸摆摆手:“此言差矣,我自认为是不如他的。”

老板微微一笑:“安姐还是谦虚。”

安芸轻点头:“实话实话。”

坐这一旁的章卓和历明朗日常无语且“忍气吞声”。

安芸在他们面前和在外人面前完全就是两个人。

当初安芸在这家咖啡厅当驻唱的时候,咖啡和酒水都是可以免费喝,各种糕点水果也是想吃就吃。

这个“臭不要脸”的当即就问老板,能不能带两个穷酸儿子过来,还特别说明了他们肚儿小,吃不了太多的。

人家老板当然不愿放过这么个天才歌手,不管她提什么要求都一并满足,况且,多带几个人过来热闹热闹也是一件好事。

然后安芸就带章卓和历明朗来了。

那天这俩货还真想叫安芸一声“义母”。

闲暇时候,两人蛮爱和咖啡厅老板聊天,听他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

老板姓于,年龄二十八,晋城本地人,科大毕业,学的是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了四年,毛线没学会,毕业即失业。

不过好在大学期间他干过很多兼职,像什么送外卖,家教,服务员,图书管理员全都干过。

同时他又是个勤俭节约的人,四年下来也积累了不少财富。

就拿着那点钱,他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