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败什么。
四年过去了,依然一事无成。
那时他二十六岁。
还年轻,还能造。
一天夜里,他梦到自己开了一家咖啡厅赚得盆满钵满。
他认为这是上天的指引,醒来后就开始策划。
拿着自己大学四年以及创业四年积攒下来的钱,再问父母借了一点,一家咖啡厅还真给他给整出来了。
这回终于做得有点像模像样,至少真的赚了不少钱,在同龄人里面也算个佼佼者了。
而就是这样一位拥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二十八岁咖啡厅老板,居然把二十一岁不到的安芸称为“安姐”。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可怕了。
历明朗用手挡住嘴,凑近章卓,小声道:“你说如果我们把安芸在音乐室最真实的一面录下来发出去,安芸会不会塌房。”
章卓耸耸肩:“安芸会不会塌房我不知道,估计我们也没机会知道,因为我们会先一步被她杀死。”
厉明朗:“……”
洛洋阳唱完一首,准备接着唱第二首。
面试要求是吉他弹唱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
洛洋阳拨了拨琴弦,前奏刚响起,于老板就想喊停了。
因为没必要再唱下去了,在他心里,洛洋阳已经通过了面试。
于老板的手刚抬起来还未开口,安芸抢先一步说道:“让他唱完。”
于老板放下手,点头致歉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刚才差点打断了一个音乐人对于音乐的热情。
属实不该。
都怪自己太过激动,想要快点把那名少年留下来了。
洛洋阳紧接着展开了他的第二首弹唱。
这一曲与前一曲截然不同,这一首又燃又炸,激情四溢,充满能量。
在激昂的旋律中,音符在空气中跳跃,碰撞,编织成一幅热烈狂放的画卷。
歌声深入人心,安芸已经忍不住跟着节奏摇摆了起来。
于老板脸上明显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唱台上那个男孩,确实是个宝藏。
他觉得自己一定会和对方成为好朋友。
“卧槽,怎么感觉羊羊身上散发着一种气场。”历明朗眼睛都看直了,他又拉了拉章卓的衣服,“你看到了吗,羊羊身后有一只老虎和一条龙……”
章卓同样激动,也抓住了历明朗的衣服:“他进入心流状态了。”
“什么是心流状态?”
“简单来说,就是做某件事完全沉浸其中并忘却自我,达到极度专注和投入的状态。”
章卓解释完,继续道:
“之前有一天下午,我在音乐室练鼓时,也进入过心流状态。那一刻就感觉整个世界都只剩下鼓和鼓声,我也与鼓融为一体。不再是我击鼓,而是鼓借我的手发声。每一次击打之后,完全不用思考,双手就像受到无形指引,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下一个音符的位置。练完之后,我才发现我的手出血了,但我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痛。”
“怎么我就从来没有进入过心流状态?”历明朗皱眉疑惑道。
其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历明朗作为一名合格的贝斯手,他是团队里最不可或缺的存在。
比如:
「“阿朗,我的黄焖鸡米饭到了,帮我拿一下。”“跑腿费两块钱,记得转我。”」
「“有点无聊啊,阿朗你别弹了,你给我们跳段街舞吧。”“我给你们跳个拉丁。”」
练习两小时,只有五分钟与贝斯有关。
贝斯手不弹贝斯,那自然很难进入心流状态。
乐队众人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毕竟演奏一曲,贝斯手全程弹错估计都不会有人发现。
第二曲和第三曲接连唱完,洛洋阳长舒一口气,深深鞠了一躬。
“太厉害了羊羊!”安芸放下手中的咖啡杯,腾地站起身来,率先鼓起了掌。
几个同伴立马响应,他们的热情如涟漪般迅速扩散,咖啡厅里其他顾客也纷纷加入鼓掌行列。
掌声在咖啡厅内回荡开来,久久没有平静。
最激动的要数于老板,只是一个面试反响就这么热烈,咖啡厅若有洛洋阳驻唱,营业额估计能翻倍。
他快步走上前去,扶起洛洋阳,双眼毫不掩饰地透露出对人才的欣赏。
两人差不多高,长得都很好看,这么面对面站着,气氛有点微妙。
“少年,你被录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