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余并不心疼。
他只是个演员。
苏艾菲来这里只看了一眼,就离开了。
只是吩咐方圆,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及时联系她。
迪丽若白的《长歌行》已经开拍了,取景地还是在象山影视城,距离这里,也不算是太远。
彤彤和小倩还留在京城家中,小倩虽然才刚刚十八岁,但是在迟余工作这些年,已经是个知道如何生活、如何照顾妹妹的好姐姐。
……
第二天一早,迟余本来是休息。
只是觉得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也便没有去剧组,在影视城里走着。
走着走着,却又到了《觉醒年代》的剧组,到了迅哥儿住的院子。
今天下午的戏,就将在这里拍摄。
但是现在,因为在拍其他角色的戏,所以这里,只是暂时的空置着。
这个场景,是京城的绍兴会馆的补树书屋,明天刚刚用过。
原绍兴会馆位于南半截胡同7号。
1912年至1919年,迅哥儿曾在此居住,期间创作了大量新文学作品。
并于1918年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我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
会馆坐西朝东,由三组院落组成,南部二进院曾为鲁迅居住的“补树书屋”旧址。
明天下午的戏,还是在这里拍,《狂人日记》的戏份。
剧本上很短,了了数十字:“见到好友发狂,迅哥儿内心受到触动,往日见到的一切,在他脑海中翻滚,然后诉诸笔端,便写了《狂人日记》。”
这一段戏,拆解成了两个段落。
一段是好友发狂这一段,不难,因为前边的剧本,已经写的相对详细。
但是后一段,就是刚刚那四十余个字,完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要表现出构思、以及写出《狂人日记》的整个过程。
这一幕戏,从拿到剧本时,迟余就开始琢磨。
没有头绪。
直到现在,与导演有了交流之后,才终于有了大概的演的方向。
但他仍然是忐忑不安的。
同时,整个剧组都是忐忑不安的。
所有人,都想着把这一场戏,拍成一个名场面,一个高能的场面。
因为《狂人日记》在近现代文学史上的份量,因为它的振聋发聩。
“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迟余嘴里嘀咕着《狂人日记》里的句子,如今他说话,越发地习惯引用迅哥儿的句子了。
他随后去跟剧组工作人员要了钥匙。
打开门,坐在椅子里,整个人一半在阳光里,一半在阴影里。
他闭上眼睛,回忆着《狂人日记》的文字。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
“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
阳光渐渐地明亮起来,也渐渐地热了起来。
七月的天气,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迟余脑子里回荡的、闪现的,是《狂人日记》里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文字。
然后这些段落、句子和文字,一个个地打碎了,碎成一地,然后聚成一团,一股脑地挤在他脑子里面,在挣扎,在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