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话一点也没错。
别的杂志社或许还能直接拒搞,可《小说选刊》这可是国家作协旗下的杂志,你若是直接拒搞了,只怕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穿小鞋”与“冷处理”都是存在的。
更何况,贺云还有更好的应对办法,所以根本就没必要直接拒了他们。
他们不是想刊载自己的小说《南飞》与《那山,那人,那路》吗?
行!
那我就给他们再写一篇短篇现实主义小说好了。
反正短篇小说不像长篇小说,最多七八千字就够了,甚至微型小说,八百千字也行。
而且,正好这两天他也在琢磨,是继续创作现实主义小说,还是换一个新题材,比如科幻或是其他。
既然他们想要这类稿子,那就继续创作现实主义小说题材好了。
不过,长篇是不可能长篇的,还是短篇为好,最好一两千字就够了。
而且小说情节必须充满了哲理与教育意义,不能跟《故事会》与《读者》杂志那般,通俗易懂,得和《收获》与《十月》这类杂志所刊载的作品风格差不多。
“如此,那就只能写这个了。”贺云小声呢喃了一句,随即将那本黑色笔记本从抽屉内拿了出来。
这个黑色笔记本就像是他的“金手指”一般,里面记录了各种“奇思妙想”。
翻到第十三页,贺云的指尖顺着纸张向上,最后落在了左上角几行用圆圈特意与周边内容隔开的话上。
“昨夜凌晨,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回想起昨日,我与某国航空部门官员会谈一事,心中感慨万千,有激动,也有担忧,既有兴奋,却无把握,用罐头换飞机?此事咋一听上去,仿如天方夜谭,不可信,但我偏不信……”
仅仅两百来字,却已然写出了某人为了一件天大的冒险奇事,而生出复杂的心情。
没错!
这个小说片段正是不久前,贺云心血来潮,随手写下的,而原型不是别人,正是某位大佬。
说起这位大佬的传奇事迹,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尽管他几次三番入狱,可却是八十年代最出名的商界人物,没有之一。
光是他那些“奇葩”想法,就够后世之人津津乐道了,这还不算他的入狱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