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差不多整晚?”
“中途说是去上厕所,消失了大概二十几分钟的样子。时间正好是8点半左右。”
“二十几分钟而已啊,杀人分尸还要把尸放到圣诞树上,怎么可能来得及。”
“有帮手就来得及,不过这不是最大的疑点。”
“还有什么?”
“今天下午吴斌招了。”
我不解了,“这就招了?”
就算那把剑是凶器,也并不能证明使用它的一定是吴斌本人。更何况他还有不在场证明,那个短短的二十几分钟也不可能成为决定性因素,就算是真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完全抵死不认。
萧然继续说道,“他承认自己杀了卢圆圆,但问他杀人分尸和把尸体放到圣诞树上的详细经过时他又打死不开口了。只说自己就是凶手,卢圆圆是他杀的。”
不是不开口,是开不了口吧。
“他在招供之前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吗?”
“几乎没有。”
“几乎?”我在被萧然的这种模棱两可的用词搞晕了。
“今天上午我们找到那把剑后给他看,他什么也没说。但到下午的时候,他突然说要看那把剑,看完后坐着发了会儿呆,然后就说人是他杀的。”
“那把剑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我们是没看出来,这不就叫上你了嘛。”
“不止吧,”我瞄了他一眼,“就看把剑应该找话剧社道具组的人。”
“吴斌现在不愿意开口说话,你是他同学,他对你态度应该不会这么硬,而且又要用到你的特技了。”
“又拿我当警犬啊。”
“这回是测谎机。”
的确,这种情况下别说萧然这种老手,连我个外行都听出有问题了。这供招得也太奇怪了,问题就在那把剑上。萧然说他们找到的剑开了刃,但24号当晚我还在大礼堂的舞台上跟吴斌同台演出过,那把剑好几次砍到我身上,所以我确定它肯定是没开刃的。要是真开了刃,我早就死了好几回了。萧然他们找到的那把剑肯定不是演出用的那把。
我问了萧然,他说话剧社的活动室和吴斌的宿舍里一共就找到这么一把剑,其他人也说当时演出就用的这把剑。而且道具组的人告诉警察,社里其他道具刀剑都是木制的,只有吴斌的剑是钢制的,全社就这么一把。因为钢剑很重,除了练过剑术的吴斌,其他人都没法用那把剑。
到乐岭分局时已经是夜深,值班的没几个人,萧然直接把我领进去看证物和录像。监控录像拍得并不是很清楚,又有长头发挡着脸,还真看不出是吴斌,硬要说上面那人穿的风衣跟吴斌那件一样也不能当证据,又不是全世界只此一件。校医院医生的证词倒是写得清楚,说经过仔细辨认当时的人就是吴斌。
“那件风衣和假发上面有卢圆圆的血吗?”
当时卢圆圆头部和腕部受伤,既然背着,可能会沾到她的血迹才对。
“一点都没有,”萧然说,“那个医生说卢圆圆的伤是先经过处理的,来的时候手上包着毛巾,头上的血也已经止住了。而且在卢圆圆的宿舍里也没找到吴斌的指纹。”
还真是滴水不漏啊,既然做得这么完美,干嘛要承认?
我又看了那把剑,那是一把有雕花的西洋剑,钢制的,拿在手上挺沉,没专门练过的人拿着挥两下就觉得累,吴斌却可以单手拿着它在台上比划这么久。后来我仔细想想,我跟吴斌有两场打斗的戏码,他的剑要在我身上砍几下,但也就是做做样子,剑尖不轻不重地刚好划在衣服上,从来没有误伤过。这么好的技术,又怎么可能伤到卢圆圆?看来那天彩排的时候他的确是故意的。
把剑从鞘中抽出来,一下子就能感觉到剑刃不对劲。之前我看过他的剑,剑身和剑刃都是上过漆的,虽然看起来像是有刃,但其实剑锋很钝,砍西瓜都不一定能砍进去。
我用手指小心地摸了摸剑刃,这把的确是开了刃,十分锋利。仔细看剑刃的前半部分,能发现一些细小的磨痕,应该就是萧然说的砍过硬物的痕迹了吧。除了这一点以外,我仔细看了整把剑,还真看不出跟之前那把有什么不一样。
剑肯定有两把,表演用的那把不知去向。这一点更加确信吴斌不是凶手,一来干嘛非要用这玩意儿杀人?难道有什么特殊用意?二来杀人后应该处理的是这把剑,而不是那把表演用的剑。
当然,如果吴斌脑子不正常,或者有人故意把剑换走,这就说得通了。
看完证物后我又提出想看看卢圆圆的尸体,萧然倒是有求必应,打了个电话后,就把我带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