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但你还偷东西?”

吉米没有马上回答。“嗯,有时候。不偷贵重的,但有时候我实在饿急了……”他这辈子没多少值得自豪的事,但也没多少令自己感到无地自容的事。偷窃是例外——他每偷一次,都觉得自己又堕落了一分。

夏恩若有所思,并没有露出鄙视的神情。

“我没想到这么小的镇子居然藏着这么多好吃的。”吉米换上轻快的语气。

“嗯,我们没多少地方可选,但有几家确实挺棒。不过,千万别去‘玉园’,除非你就爱吃黏糊糊、全是一个味儿的中餐,那儿所有的菜都淋同一种酱。”他用叉子戳了一小块香肠送进嘴里,嚼了嚼,然后咽下去。“这么说你去过不少地方,嗯?”

“我云游四海,哥们儿①。”吉米微笑着答道。

注①:I’ve Been Everywhere, Man,by Johnny Cash,美国乡村乐大神约翰尼·卡什的一首歌。

“嘿,我听过那首歌,我以前还会唱呢。”有那么一小会儿,悲伤缓缓掠过他的脸庞,然后他露出微弱的笑意。“我喜欢老派乡村乐。”

吉米想起了汤姆的信。那封信现在还塞在他的外套口袋里。“约翰尼·卡什。”

夏恩不自在地动了动。“他……我不太喜欢。我喜欢汉克·威廉姆斯、巴克·欧文斯、梅尔·哈加德②。”

注②:Hank Williams,Buck Owens,Merle Haggard,均为美国老牌乡村乐创作歌手。

反正吉米不太懂乡村乐——说起来,哪种类型的音乐他其实都不懂——他只点了点头。“你呢?不怎么往外走?”

“基本从来没出去过。我还在牧场干活儿的时候,隔一阵儿就会去内华达。我们在那儿拍卖牲口。我还是小年轻的时候去过几次旧金山,和杰——”他畏缩了一下,然后继续说,“去风流快活一下。跟其他同志圈的人待在一起感觉挺好,但那群人对我来说太酷了,我就是个土老帽儿。”

“拉倒吧,那帮人肯定恨不得生吞了你。我是说,你帅得够呛,再加上那股牛仔范儿……”

夏恩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红晕,看上去更帅了。“我倒是不愁找人上床,但没人真拿我当回事儿,你明白吧?”

吉米完全明白,虽然他被甩的理由跟夏恩不一样。“这么说你再没去过别的地方了?”

“算是吧。我觉得我的祖辈在响尾蛇镇落脚的时候,就把我们家族的闯荡精神给用完了。再说,运营牧场基本上也没法离开,得照顾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