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基思·查普曼,任何一个有哪怕一丁点常识和正常人类本能的人,都不会放下戒备。这样一个浑身颤抖、满头大汗、絮絮叨叨的男人,是绝无可能在不惊动对方的前提下接近任何人的。除非这一切都是演戏,为的就是令多米尼克产生以上怀疑?
“基思,能拜托你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吗?”利维问道。他距离对方只有两步远了。
查普曼诧异地低头看着自己,仿佛没意识到手是揣在兜里的。他把手从宽大的外套里抽出。
多米尼克张嘴大喊发出警告,但是没必要。利维的动作可谓迅雷不及掩耳,多米尼克几乎没看清那是怎么动的,他就伸手从偏角将查普曼的手拍开同时迅速收回,令自己远离对方的还击范围。查普曼手中的刀子飞出去落在十步之外的土堆里。
查普曼吃痛受惊喊出声来,但他没有动,没有进攻也没有防卫。利维收腿准备正踢出去,但在半途收住了。多米尼克正要朝他们奔去,利维摇摇头,摆手示意他留在后方。
“我的天,那是什么?”查普曼盯着那个武器说。那是一把极具杀伤性的直猎刀,又长又锋利,一小缕阳光在刀刃上折射出光芒。“到底发生了什么?”
多米尼克只亲眼见过被“黑桃七”杀害的其中一名死者,但这刀很可能就是割开马修·古德温咽喉的那把。
“基思,你怎么会有那把刀?”利维说。
查普曼变得更加急躁,喊道:“我不知道!全都稀里糊涂的,你懂吗?我不知道去过什么地方。”他用双手揪住自己的头发。“脑袋一直在疼,没法集中注意力。一天比一天严重!”
“我要来确认你的另一边衣兜,可以吗?”
查普曼无动于衷。他就那样站着,胸口剧烈起伏,但当利维走过去对他进行搜身时,他没有反抗。
多米尼克紧张地看着这一切,只要查普曼表现出半点攻击性,他会立刻扑身向前。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他猛转身,手飞速握住枪把子。
看到那是两名本地警察后,他放松下来。那两人也把举枪的手收回,警惕地看着他。
“艾布拉姆斯警官?”其中一人问道。
“不是,”他指向利维和查普曼,“右边高的那个才是。”
两名警察走向前,利维则离开查普曼,手里拿着两样东西——一个小型电子装置和一小瓶清亮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