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虽然全身是泥,衣服脏乱,头发不整,貌似疯子,但是你的眼神里有一种孤傲,有一种神秘,有一种潇洒……”
“被蛇追着跑还潇洒,你打蛇才叫潇洒。你用的什么弹弓?”
凌云递过来一个蓝色的杯子,口径在一寸左右,两寸来长,和普通杯子不同的是,它的底部是一个塑胶袋子。
凌云说:“这叫弹弓杯。”说着就从身上一个袋子,从里面拿一颗钢珠装到里面,用力一拉,石子飞出老远,打在另一颗石头上,崩得粉碎。
大器接过来也打了几颗钢珠,想显摆一下,遗憾的是,都偏离了目标一米多。
“不好玩,打不准。不如平常的弹弓。”大器把弹弓杯还给凌云。就去捡刚才打出去的钢珠。两个人共打出了五颗钢珠,但是大器只找回了两颗。
“算了,这里多得很。”凌云摇一摇袋子,里面的弹珠相互碰撞,发出了哗啦哗啦的声音。
“你练习不够,所以打偏了,要多练,啥事都得练。我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手速比别人快,都是练出来的。”
两个人忘记了“义驼村”的事情。
正在说得开心,有人在喊:“凌云凌云!”
一个优雅的中年男子过来,他戴着眼镜,显得风度翩翩而又令人信赖:
“出来看个日出就跑这么远?咦?他是谁?”
凌云拉过大器:“爸爸,这是我刚刚认识的新朋友,甄恨天。”
中年男子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一下:“这外名字有个性!你一定有着不平凡的故事。”
大器苦笑着调侃一句:“故事?事故还差不多。”
“这样吧,跟我们去吃早饭吧。”中年男子热情邀请。
大器听到这人的判断,已经有些惊讶,等他说出恨天这个名字背后有故事,就更加惊讶,后悔说自己的名字叫恨天过于招摇,不利于隐蔽——万一这个人和刘松林他们是一伙的……
但是这个念头刚刚一闪,他又打消了,别那么疑神疑鬼,结交一个好朋友,跟着他们吃一顿好吃的,说不上还能有别的机会,万一这个叔叔是记者,或者作家,说不上自己的故事真的可以登到报纸上……
更何况,他一眼看见凌云,就说不上为什么喜欢,想和他多呆一阵子。
主意定下来,大器就跟着他们父女走了。十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他们的营地,这里支着六顶帐篷,十来个人,有的洗菜,有的切肉,有的生火……
大器看见人多,就想逃开,凌云已经忙着绘声绘色地给大家介绍。
“这是我的朋友甄恨天,是隔壁村里的,要带我去看义驼村,你知道那个骆驼有多懂事吗?一个屠夫杀了它的妈妈,它长大后就踢死了那个屠夫……”
凌云讲着讲着竟然感动得哭了。
而旁边的大器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
听到这里,一个正在给羊肉串穿签子的老头子放下手里的肉串,猛地站了起来,梗着脖子:“义驼村?我从小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么个村子呢?”
另外一个洗菜的老头子也随声附和。
谎言刚刚出口就被揭穿,大器羞愧得恨不能钻到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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