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想来,总把爱字说的太重,其实是在过度消耗,耗着耗着就成了他和许怀星的结局。
他不再年轻无畏了,大人里多的是胆小鬼,心意藏着掖着,只是说句喜欢都要轻些再轻些,生怕被偷了去,所以只想让谢时君在他耳边轻轻唱,只有他一个人听得到。
不能被别人听到。
听到的话,一定会爱上谢时君的。
怎么会有人不爱谢时君呢,怎么会有人不想要谢时君的爱呢……
怎么会。
向初原以为,谢时君是一个疗程的药,只是病去如抽丝,他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戒掉药物依赖。
可他忽然意识到,原来谢时君是从四面八方包裹住他的空气,在不经意间成为了他生命里一样必不可少的东西,不管他的病痊愈与否,他都离不开谢时君了。
这个人的声音、体温、甚至是眼尾的细纹,他都觉得好完美。
谢时君是不一样的,可乐的比喻放在他身上不免有些肤浅,他理应是成熟的酒,没有谁能破坏这份时间给的香醇,向初要慢慢地品,就算一时心急灌醉了自己,也是一场快乐到极致的眩晕。
“想问天问大地,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放弃所有,抛下所有,让我漂流在安静的夜夜空里……”
听着谢时君在耳边的清唱,向初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爱上谢时君了。
曾经的许怀星,是那种无论如何应该和他在年少时爱一场的人,十一年的记忆无论如何不会被抹去,他也绝不可能变回那个没爱过许怀星的向初。
但是,这并不妨碍现在的向初,最想要的是谢时君的爱情,并且只想要谢时君的爱情。
他很想对谢时君说:“不是我赢过了岁月漫长,而是您,您才是那个了不起的人。”
第14章
“想您了。”
“也不愿再多问再多说再多求,我的梦。”
把向初抱在身前唱完了整首歌,谢时君又一次吻了他的耳朵,意外地发现耳尖变得很热,闷笑着啄了一下,“好听吗?”
“好听,”向初转过身面对谢时君,这时刚好有个路人走上天桥,朝两人的方向走来,向初下意识抱住谢时君,把脸藏进他的颈窝,呼吸都刻意放轻,等路人走远,才小心翼翼地凑到他耳边,“特别好听。”
谢时君被他的反应逗笑,捏着他的脸问:“你这么怕人,怎么在我面前就从来不紧张,能说会道的。”
向初撇撇嘴,“不知道,我可能就是网上经常吐槽的双标怪吧。”
“你这不叫双标,应该叫……”谢时君两手交叠在他身后,扣住隐在宽大外套下纤细的腰,含笑看着他,故意停顿,“窝里横。”
向初抬手勾住谢时君的脖子,嘴唇去碰他的下巴,“您说的对。”
他喜欢松松的外套,喜欢被暖意罩住的虚假的安全感,喜欢和谢时君紧紧地拥抱,喜欢完全真实的自己也能被他无限度包容。
他也喜欢窝里横这个说法,呆在谢时君的身边的向初太自在,摘下眼镜就什么都不必顾虑,就算躲进最软和的被子里都不会获得这样的舒服。
幸福的错觉像烤箱里的蛋糕,在延时的镜头里砰的一下膨胀起来。
凌晨时分的天桥,在向初的青春时代就被赋予了浓墨重彩的浪漫,后来又让他明白,疼痛总是扎根在浪漫的背面。或许城市就是一座庞大的坐标系,囊括无数个离散的坐标点,人们总是要不断地为它们擦掉旧的标签,再补写新的意义。
现在向初终于决定告别那个蒙住他整个青春的旧标签,他呆在谢时君怀里,希望谢时君能一直留在脚下的坐标点上,不要再让他找不到路了。
从这座天桥走回谢时君家,只要经过一条笔直的马路。
向初走在谢时君身后,一步一步踩在他的影子里,走进小区时,他终于上前一步,拉住了谢时君的手,轻轻晃了晃。
“这条路好短啊,我还没走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