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夜是漆黑的夜,灯是红亮的灯。
从望星楼跳下的钧哥疾如闪电快如风,嗖得一下便是在夜空中失去了踪影。
无声无息,无影无踪,让追赶他的暗卫们根本来不及追上他的半截衣角。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殿下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连夜出走的钧哥竟然还来得及进过他兄弟菠菜的房门。
当然,人,菠菜是没有见到的。
等菠菜察觉有人进过他卧房之时,钧哥已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徒留下那书桌上的辞别信和一地的旧衣。
皇家的衣服自带一股隐秘的幽香,为了防止暗卫们找到他的人,机智的钧哥临走前还特地换了身菠菜为他留宿准备的衣服。
菠菜拿起钧哥的留书一看,删去因多年功课而习惯运用的优美辞藻和渲染委婉的叙述,钧哥的留信中只有一个中心思想:
再见了菠菜,我今晚就要去流浪。
我怀揣着我们的梦想,去看看这世间的庞大。
这信来的突然,就像是父皇亲眼看到他心爱的大儿离家出走那般突然。菠菜拿着信的手颤颤发抖。
看着信上钧哥那龙飞凤舞般的字迹,此时的菠菜心在颤抖,瞳在地震。他的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
钧哥他出门,带钱了吗?
103
钧哥,一个人生在世十六年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
自八岁起,他的身边就跟着一只管事的桃子,但凡他想买些什么都有桃子在他身后付钱。所以,和从小自我照顾的菠菜不同,钧哥身上一般不带钱。
就像现在,即便是离家出走,他,顾钧,身上也没有一分钱。
哦不。
还有十块铜板儿,是钧哥在十五天前的大年夜从家宴饺子盘里吃出来的。
大年夜御膳房给十个皇子准备的,一个人一个的铜板儿。
104
一朝太子穷如鬼。
当钧哥意识到这件事时,他已是溜出了皇城三天三夜。
这些天里他日夜兼程,翻过山越过河,踏过平原穿过川。终于,在第四天的白日,他来到了那远离皇城的最南边。
曾经,钧哥问过菠菜一个问题,如果去远航会去哪里。
菠菜的眼中灵光闪烁,仿佛看到了文人深爱的诗和远方。他说,若是去远航,他必将去看一看那天边最遥远的崖,望一望那尽头大海的角。
钧哥不知道哪里是天涯海角,但他知道大禹境内离皇城最远的是南边的海。
而现在的他,就在这南海之边。
他负着手,腰间挂着剑,站在大海边,抬头望着天。
啊!南海,传说中广袤无垠的大海。
海,是那么的大;天,是那么的蓝;阳光是那么的耀眼,刺得他睁不开眼。
钧哥眯起眼睛,第一次见识到海边阳光之艳丽的他一时间竟是有些眼眶湿润。
还有点痛。
年轻的内陆人第一次见到大海,难免有些激动,即便是像钧哥这般见到暗杀都不动一根眉毛的早熟皇家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