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深的习惯是——
讲几个案例,稍停顿五六分钟,给直播间里网友提问的时间。
这一次,就有网友问了薛深一句——『薛律师,我想报名司法考试,但是市面上只能买到你的刑法书,其他科目我不知道该跟哪个老师比较好,您有什么推荐吗?』
“有的。”薛深曾经在深厚法考,手里还有大量的股份。只是他平时低调,并不在公开场合提这些事。既然有人问到了,薛深也没藏着掖着,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给做了个几个简单的推荐,“有几家法考机构,我觉得还不错的……”
薛深说完。
有人问了薛深第二个问题,还蛮有意思的——『薛深老师,在公开场合当众强奸妇女,属于需要加重量刑的强奸。那么,如果张三在非公开场合强奸妇女,并且在强奸的过程中开直播,是否属于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
“属于。”薛深点点头,答。
这个网友接着追问——『如果,张三开直播强奸,在自己的朋友圈公布了直播间链接,直播间不需要密码或权限即可随意进入。但是,直播间里在线网友人数为0。请问,张三的行为是否属于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
其实,无论是不是当众实施行为,强奸妇女构成犯罪,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纠结。
可是强奸罪的基础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强奸罪加重犯的量刑,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网友的问题一扔出来。
众人也懵逼了。
『这个问题……』
『直播间没有人,人数是0啊,又没有人看到,肯定不能定性为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