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倒是惹起了大家的留意,由于单方身份都不俗,假如孔子这么容易就杀人了,那是不是权利太大了?
就好比如今在想要把另一个宰相随便而举的杀了,这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个是从孔子的权利范围之内解释的,所以这样让他们也都觉得耳目一新,由于孔子的权利是不是太大了?
当年孔子只是一个大司寇,虽然是管理刑罚的官员,可是像是这种世出名门的少正卯,哪怕他管理刑罚也都不能够随意杀死。
所以这个也多颇为有些解释不通,让大家也都登时堕入了疑惑当中。
来济马上补充:“孔子当年可是暂摄鲁相啊!一国之相,那完全权利不小啊!”
“呵呵,看来你史学并不太通晓啊!虽然孔子为所谓的相,可是这个相并非是后来的丞相和宰相的意思。
这个相,并非是丞相,他的权利比起后来的丞相小了很多。
据我所知,春秋战国时期,第一个设立相这个官职的,是齐景公。
齐景公是齐国的君王,齐景公的所在的时代和孔子所在的时代简直一样,他们是同一个带的人。
而齐景公设立左右相,是相这个官职呈现的开端。
而齐国和鲁国十分接近,所以先人以齐鲁作为并称,描述一个中央。
所以他们相互影响,也不奇异。
可我们却首先要从相这个官职来断定。
相,其实最早是各国诸侯王作为管理宫廷事务的人,丞、宰、相,三个职位最后都是替诸侯王管理宫内事务的人,说句不好听的位置其实也就是如今的宦官喽罗而已。
当年的相,其实是担任宫廷礼仪事务的官职。
最早的相并非是丞相,而是管理宫廷礼仪的官职。
在齐景公设立左右相的时分,也就是负责管理宫廷事务的。
而孔子和齐景公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而且齐鲁之间十分接近,哪怕相互影响他们的官职职权恐怕也都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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