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牢牢盯着,沉着脸不开口,像是抓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门,心有余悸,幸亏发现的早。是个家长就想不到好,何况吴窥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舔着脸皮用人家的车,还要接送,钟在御脸皮轻薄:“我想去接林森,他——”
吴窥江不舍得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样,一把揽着肩头,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说。”他他还没醒,揉了揉眼,这就堵住了钟在御肚里的话。
钟在御踉踉跄跄地跟他走过红地毯,经过前台,吴窥江还说:“百爷,我们出去一趟,交给你了。”
百鹤点头,两人走远,又抬头直愣愣地盯着背影,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也打招呼了?
钟在御没想象中的怕吴窥江生气:“林森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带回家。”声儿不敢大,时不时偷瞄,瞧他盹得舍不得睁眼,像根导盲杖带路,勤勤恳恳地带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丢在那,他一个人太危险了。”
偷瞄六七眼,距离亲亲密密,钟在御说不出一个“谢”字。
吴窥江醒着做梦,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揽着人,心里美成萝卜,到了车上不得不松开手。开车还心猿意马,吊销他驾照都不冤枉。
车平稳上路,怀里没了温度,那感觉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吴窥江是才想,这深更半夜,敲他房门就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烧了多少高香!
钟在御攥紧拳头念叨林森,怕他出事,那个打电话的是谁?林森交友慎重,从小到大,只对自己亲过。
“他在夜总会……”吴窥江不怀好意,“就是你那个长辫子闺蜜小森林,是卖……”
“酒!”
“唱?”
差了微秒,四舍五入就是同时,换做寻常,默契切合,值得吴窥江喜不自禁。他欲盖弥彰地解释:“我以为他是歌手,卖唱嘛。”
钟在御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说他是狗爪子,还给林森起外号?泥人也有三分脾气,“他是我发小!”
轻飘飘的五个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线都甘拜下风。
钟在御蜷在副驾驶,又气又恼,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帮忙。
吴窥江自知理亏,不再说话,远光灯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闪。路上无人,他开得又快又稳,车技是早年在国外练出来的,踩着黄灯玩漂移。可怜他殷切献技卖艺,副驾驶上的狠心人也不赏一眼。
他叹了口气,忽的发现原本置气的钟在御在看他。
钟在御目光炯炯:“他想考电影院学院,在攒钱。”
吴窥江“嗯”了一声,“挺好,有志向。”
钟在御都快没了声:“我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