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吴窥江的思虑千回百转,得了一句潜台词:要不是看上那点钱,老子才不想给你干。

车驶入酒吧一条街,这个点正是热闹,如火如荼。

钟在御情急,原本一马当先,绚烂灯光和震天音响还是吓了他一跳,腾着乌烟瘴气,不待吴窥江动手,他自觉地往人家背后又缩又躲。

才竖起的堤坝崩溃,吴窥江得偿所愿,想把夜总会买了,叫他们不分昼夜地灌小森林酒!

吴窥江俯身,故意在钟在御耳边大声说:“不好找,你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卡座还是包厢!”

一句话两三秒,短短功夫,那小小薄薄的耳垂挨亲了五六下。

人都醉了,怎么接电话,钟在御不知道为何脸红了个里里外外,乖乖打电话,通了。

还是那个人:“喂喂——唉,你到了没有啊?”

钟在御喜道:“到了到了,你们在哪?”

“来卡座,往里走,最后那个座。”

吴窥江故意凑着听声儿,借个位就是脸蹭脸,播出来便是热火朝天。听过,箍着人家的肩头,挤进拥挤的人群。他人高马大,不懂客气,被撞的人都不敢骂骂咧咧。

卡座上有两人,一人坐,一人躺。

护得太紧,钟在御的胳膊叫他箍得生疼,眼底忽的一亮,冲过去:“林森!”

坐着的那人忽的站起来,不敢相信:“我靠,老吴?”

吴窥江也吃惊:“程鹿!”

这千里迢迢的,能碰上。吴窥江开始相信命运,不太情愿地接受了熊抱。当着钟在御的面,什么都得注意点。

程鹿哈哈大笑,在他后背一拍:“这小孩是你朋友?太他妈巧了。”他指着卡座,俩小孩都挺闹心,也不知指哪个,“你好久没来我那了吧,可算让我抓到你了,你再不来我那儿听歌,我就把店关了北漂去。”

林森睡得又深又安稳,钟在御晃他,他还翻了个身,咕哝两句,就是不醒。浑身都有一股浓郁的烈酒味,不过没事,钟在御放了心,看见一幕哥们重逢,也稀罕这缘分。吴窥江带他来接林森,救了林森的是吴窥江的朋友,不过这个叫程鹿一身戏装,五光十色照着,好像个马上要登台的大明星。

程鹿是歌手,红过,又腻了。他驻唱的酒吧是自己的店,自掏腰包成立乐队,自费灌唱片,还小小的有点名气。

吴窥江同他是高中校友,关系不亲不远,后来自己留学归来创业后,倒是渐渐熟络了,常去他那喝酒歇脚。不过百威明出事后,就不大去,没想到这份友谊还算持之以恒。

“谢了兄弟,自己的店不看,来这乌烟瘴气的,你就是闲的。”吴窥江开口就不客气,他见钟在御试图扶起林森,三番五次不成功,仗义出手,把林森扶了,“我们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