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踪》by寒雨秋风
夏日酷热似火,蝉鸣声声不休,而一墙之隔的医院病房里,却如同冰窟般死寂。
眼前的男人穿着严丝合缝的西装,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英俊成熟得仿佛电视里面才会有的人物。
成淼曾多少次地盼望过这一天,盼望着在自己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能同他再见上一面。可他真的回来了,成淼却又半点儿都高兴不起来了。
病入膏肓的成淼想不明白,为什么相恋五年的男友看向自己的眼神那般冰冷。且他的手,还同一个陌生女孩,那般亲密地十指相扣。
一男一女十指相扣意味着什么,成淼不可能不懂。但在那种情况下,他是确确实实地懵住了。傻傻地望着他们两个,苍白的唇开开合合,好半天都发不出半点儿声响。
还是那个女孩先开的口,她叹了口气,说:
“成淼,你安心地去吧。你放心,你走以后,我会替你照顾好文轩哥的。”
“你们俩的事情文轩都跟我说了。”她看了一眼身旁高大英俊的男人,目光里满是崇拜与爱意,而后才重新面向成淼:
“你这些年也不容易,我也挺能理解你的。只是,文轩他毕竟是一个直男。当年,他看你追他追得实在辛苦,于心不忍,才答应了和你在一起。但你要明白,这五年,对他而言其实是一种折磨。他出于自小和你一起长大的情义,违背自己的内心,跟你在一起了整整五年。我觉得,兄弟做到这个份儿上,也够可以了吧?”
“包括这一次,他来看你,本来是不想带我的。但我仍旧觉得你有权利知道,有权利知道我们两个已经在一起了的事实。成淼,文轩心善,打算一直瞒你到最后。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不希望你到死都还活在自己给自己编织的爱情童话里。文轩他是直男,从来都是,跟你在一起的这些年,他一直过得很痛苦。”
“成淼…”默了两秒,她才说道:“你放手吧……”
她说完那句之后,很长的时间里,病房内都静得落针可闻。在那窒闷到几近凝固的空气中,成淼不知喘息了多少次,才终于使自己的心跳渐渐平复了下来。
他发红的眼睛盯着范文轩,嘴角艰难地扯出一丝笑:
“你就是…这么跟她说的?”
范文轩居高临下,脸庞如凝冰霜,长长久久未发一言。倒是秦雯有点儿疑惑:“什么意思?”
成淼并不回答,只半撑着不住发抖的身子,泛红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这个男人。仿佛这样,就能透过这张人皮,看穿他的心。
范文轩说的,压根就没有一个字是真的。
当年,明明就是他范文轩追的自己。
那个时候,他还只有十六岁,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当年的自己,身体健康,模样俊俏,在学校里也是一名校草。一手篮球玩得出神入化,每每比赛,总能引来一众女生的山呼海啸。
除此之外,那时的自己,学习也相当优异。哪怕是在重点班里,考试成绩也从没出过前十名。不说别的,上个985,绝对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可以说,那时的他,前途一片大好。未来等待着他的,必然是锦绣一般的前程。
如果他不曾遇到范文轩。
如果范文轩不曾对他说出那句话。
成淼是贫困山区的苦出身,他的整个童年都在偏远的小山村中度过。那时,范文轩就住在他家隔壁,年龄上也只比他大了一岁。成淼父母早亡,家里只有奶奶这一个长辈。而他奶奶又背负着繁重的农活,能用来陪伴他的时间少得可怜。奶奶下地干活的时候,担心家里没人照顾他,会出事,便只能把小成淼暂时托放在邻居家里。
一来二去,成淼自然就和范文轩熟了。范文轩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他的小哥哥。
那些年里,范文轩带着他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两个闲不住的小男孩玩遍了山间田野的每一个角落。日子虽苦,但只要他们两个凑到一块,便总能充满欢声笑语。
成淼能够感觉到,那些年里,范文轩是真的把他当做弟弟看待的,也是的的确确疼爱过他的。只可惜,好景不长,范文轩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父亲办完葬礼之后便只身一人前往城里打工,没过多久就又娶了一个妻子,又过了一阵子,把范文轩也接走了。偌大的山村,从此便只剩下成淼孤零零的一个人。
再见到范文轩,已经是成淼上高中时的事儿了。
那个时候,成淼的奶奶已经过世了,可怜他尚未成人,便早已举目无亲。幸而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孤独,因而日子再苦再难,他也都能咬着牙,努力微笑着走下去。
直到他遇见范文轩。
多年不见,范文轩早已出落成了高挑挺拔的大男孩。分开了这么久,可他们仍旧在遇见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彼此。两人非但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产生隔阂,反而相互之间都觉得无比亲切。他们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并不缺少相处的机会,因此很快就像小时候那样无话不谈,分也分不开了。
高一升高二的时候,范文轩甚至还找校领导申请转入了成淼他们班。原因是成淼他们班有几个高个子的男生爱欺负他。范文轩为了他不受欺负,宁可求爷爷告奶奶把全校的领导都找一遍。这件事让成淼深受感动,原本独立坚强的他,也在不知不觉间,对范文轩生出了一种近乎依恋的情节。
再往后,就是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了。那天夜里范文轩喝醉了酒,抱着他又亲又蹭,怎么都不肯撒手。成淼很是无奈,只能陪着他在河边解酒。夜风呜呜吹着,范文轩从后面抱着成淼,突然就哭了起来。
他说:“小淼,这些年,你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呀……”
他说:“小淼,为什么长大以后,你就再也不叫我‘哥’了?”
他说:“小淼,你知道吗?其实…哥喜欢你……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
那晚成淼自己也有些微醺,前面两句话他都没听太清楚,唯独最后一句把他结结实实吓了一跳。他一个激灵,当场就想跑走。范文轩却是扑上来死死抱住了他,勒着他的腰说什么也不让他走,整个人呜呜咽咽:
“小淼,小淼,哥心疼你……”
怦怦怦的心跳声中,成淼感觉到少年那带着酒精气的燥热鼻息拂过自己耳畔:
“小淼,你也是喜欢哥的,不是吗?”
“小淼,哥不求别的,就想一直一直在你身边,一辈子陪伴你,保护你,照顾你……咱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成吗?”
“离了你的日子,哥是一天都没法活下去……”
“小淼…哥哥爱你……”
那样一个静谧的夜晚,哭的人不止范文轩一个。在少年人温暖干净的怀抱中,成淼也无声无息地红了眼眶。
一辈子。
他说要陪自己一辈子……
什么叫一辈子?《霸王别姬》里写:“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引用1]成淼自小父母双亡,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的奶奶还没等到他尽孝便已撒手人寰,这么多年来他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生如草芥,长似浮萍……可有一天,有一个人,说要跟他在一起一辈子。
他的眼泪当场就掉了下来,滑过眼眶,滴进心里。
他信了他的话。
也就是那句话,让他的生命就此偏航,一点一点地,驶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高考前夜,不知为何,一向饮食规律的他竟然突发了细菌性的食物中毒,整个人吐得死去活来。到了第二天,更是不得不强撑着高烧39°的病体走进考场。坐在考场上,他眼前一片模糊,手软得几乎连笔都要握不住,到了后面,甚至控制不住地就要昏迷过去……就这样,最终成绩出来,他考砸了。
本是985的实力,最后那点儿可怜兮兮的分数,他连大专都没得上。
奶奶临终前曾将自己攒了一辈子的积蓄都给了他,不多,零零散散全加起来也才6千出头。这几年里,成淼读书,早就把那点儿钱花得一干二净了。而今的他身无分文,就算想要复读,也根本支付不起每年数万的高昂学费。
就这样,他的人生走进了死胡同。
他明明能够看到外面的世界,可他面前围了一堵墙,一堵他赤手空拳,纵使磕得头破血流,也永远无法翻越的墙。
除了认命,他别无他法。
高中毕业,未成年人,无监护者,这三者叠加决定了他在就业市场上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而范文轩上大学又需要用钱,迫于无奈,再三权衡下,他只能选择了一个来钱快的方式:去黑煤窑给人卖命打工。
幸而他身体结实、健康,再大的苦也能咬牙吃下。每个月,他最开心的就是发工资的那一天,他省吃俭用,工资只给自己留一小部分,剩下的大头全都打给了在北京求学的范文轩。
毕竟,轩哥哥和自己不一样,他现在是重点大学的学生了。自己可以吃不上,穿不上,可他不能。
最起码,在吃穿用度、娱乐消费方面,不能让轩哥哥被同龄人比下去。
有的时候,成淼也会忍不住想,也许自己当时突然犯病,高考考砸就是天意呢?轩哥哥照顾了自己那么多年,连老天也看不下去,想让自己用这种方式来报答他。毕竟,轩哥哥的家庭条件十分一般,自己不替他分担,他可能就得半工半读了。那样的话,还能有多少精力放在学术研究上?那样的话,岂不是就白白地把他给耽误了?
就这样不断开解着自己,成淼渐渐适应了煤窑的生活。也逐渐学会了在那繁重无比的劳动之中自娱自乐。
哪怕是有再大的苦,再多的难,想一想轩哥哥在窗明几净的大学教室里意气风发的样子,他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轩哥哥那么聪明那么英俊的一个人,本就应该拥有这世上最好的一切。成淼心想,只要轩哥哥愿意,他将来就是要读研、读博,自己也一定咬牙供到底。
他要拼尽全力,把最好的都给他。
哪怕自己再苦一点儿,再累一点儿…都没有关系。
只要能偶尔见到他的笑容,他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