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末将请命出击。”
“大将军,末将愿往!”
李大亮话音刚落,帐下两员大将几乎同时站了出来,一是平壤道行军总管张文干,另一人则是右骁卫将军庞孝泰。此二人皆骁勇之将,谁带兵前去都可,偏生又是同时站出来请命,倒叫李大亮一时间不好下决断了的,正迟疑不定间,却见常何闪了出来,高声道:“大将军,此战非同小可,一旦有所闪失,则必贻误战机,末将不才,愿亲自率部出击,恳请大将军恩准。”
常何脾气虽暴,可打仗却是把好手,别看年岁不小了,然则一身的武艺却没有放下,且又是全军的副帅,他自请率部前往,李大亮倒也不好出言阻拦,只不过李大亮却有些子担心常何与金九之间的配合,沉吟了好一阵子之后,这才开口道:“也好,常将军既是要去,切记一条,此去须听从金先生之安排,若如此,老夫便准尔前去。”
常何一心想要打这一仗,自是不会在此时出言反驳李大亮的意见,这便嘿嘿一笑道:“末将知晓事情之轻重,请大将军放心好了。”
“嗯,如此便好。”李大亮清楚常何的性子,见其下了保证,也就没再纠缠此事,豁然而起,一拍文案道:“众将听令!”
“末将等在!”一众将令一听此言,皆闪了出来,躬身应答道。
“尔等各归本部,勒束兵马,三更时分随本将潜出大营,待得城中乱起,即刻发动,内外夹击,拿下此城,不得有误!”李大亮顿了一下,眼神在众将身上竣巡了一圈,面色肃然地下达了作战命令。
“诺!”众将齐声应诺,各自躬身而退,自去安排相关事宜不提。
夜幕终于落了下来,城头的守军点燃了火把、篝火等物,将城上城下照得一片透亮,反观唐军却是一片的昏暗,尽管也点些火把灯笼之类的照明之物,可满营的寂静却令唐军看起来死气沉沉地,倒是跟今日唐军受挫之状相吻合,这令城头的守军觉得分外的解气,嘻嘻哈哈地聚集在一起,指点着唐营笑闹个不停,喧哗声之响便是远在三里之外的唐军官兵们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然则唐军将士们却并没有加以理睬,而是默默地在暗处紧张地备战着。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便是亥时正牌了,已是夜深人静时,城头上的守军早已闹腾得累了,万籁寂静之下,唯有篝火燃烧的噼叭声在静夜里回响着,一身甲铠的李大亮领着一众将领大步走出了中军大帐,行到了早已等候在后营处的一千将士面前,从身边的亲卫手中接过一只盛满了酒的大海碗,对着众将士举了举,沉着声道:“大唐的勇士们,此战危殆,尔等皆我大唐英豪,老夫以一碗烈酒,祝尔等旗开得胜,来,干了!”话音一落,一仰头,将整碗的烈酒一气饮尽,而后往地上一掷,目光炯然地看着众将士。
此战乃是孤军深入坚城,除死战求生外,绝无旁的出路,这一千勇士乃是从各军中精选出来的好手,人人皆有视死如归之豪情,此时见李大亮如此说法,自是豪情满怀,各自捧起手中的酒碗,一气饮尽,海碗掷地声丁丁当当地响成了一片。
“出发!”待得众军饮毕,李大亮点了点头,以示嘉许之意,也不再多说些甚子,挥手间低喝了一句。此令一下,众官兵纷纷从怀中取出枚竹筷子,用嘴衔着,齐刷刷地向右一转,默不作声地行出了后营,在金九的带领下,向着麒山行去,不多时便已隐入了黑暗之中。
金九乃是“旭日”中的高手,遵照李贞的指令来乌骨城潜伏已有数年之久,平日里以游商小贩的身份为伪装,时常往来城中乡间,对乌骨城周遭的地势早已了如指掌,尽自在黑暗中行走,却有如白昼一般敏捷,率领着众军一路潜行,转到了麒山脚下一座规模不小的古墓前,伸手在墓碑上左按右按了一阵子,但听一阵轻微的机簧声响起,原本严丝合缝的大墓竟缓缓地裂开了一道口子,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也没见金九多言,只是挥了下手,便即率先走进了墓中,紧随其后的常何愣了愣,也皱着眉头跟了进去,其余将士见状,自是鱼贯而入,片刻之后,一千余唐军官兵皆已消失在黝黑不见底的隧道之中……
乌骨城地处高句丽东西交汇的要冲之地,从东晋时期起便是商贾云集之地,到了贞观初年更是成为一座商业重镇,南来北往的客商络绎不绝,极度活跃的商业使得乌骨城颇有一番小长安的景象,定居城中的豪商不少,甚至有来自波斯大食的胡商也在此购地建宅,然则,自打高句丽与唐交恶以后,乌骨城的商业渐已衰落,不过么,比起高句丽的其他城市来说,还是要繁华上不少,尤其是富商聚集的内城南区,豪宅比比皆是,亭台楼榭相连,慰为壮观,这其中最出名的豪宅便要属金大善人所住的金府了——占地足足有数十亩之地的金府,花团锦簇,美不胜收,更难得的是历史悠久,古香古色,虽是商贾人家,却绝无铜臭之气,反倒有着浓浓的书香气息,深为十里八乡所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