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这几天在石崖上寻得一种荆草长出的野果,滋味美得不得了,吃得正欢,听他这话,怕他弃了这些美味去别处,赶紧用猴语说不会不会。

花离倒也能听得懂一些简单的猴语,也深知它舍不得这些野果,捻了颗水灵灵红润的圆丢进口中:“好吧,等到这些果儿都吃完在走。”

毛毛乐得直跳,很殷勤的又给他端来茶水。

花离直摇头,伸了懒腰,走到酒篷外打算活动活动筋骨。

不经意间划下手,只听得石地中一阵唏唏唆唆的响动,有小石子在跳,花离一吓,盯向地面反手去招毛毛:“毛毛,出来,又来了。”

毛毛三两下蹿到他肩上,大眼睛睁得浑圆,哇!

入眼的地方,已是大片大片的桃花。

花离很苦恼这玩意,他拼命想变出一两朵时,却什么也变不出,他不想时,随随便便一晃手,就能划出一片。

毛毛却很是喜欢,在花枝间一通乱跳之后,从酒篷里翻出七弦琴,要花离弹,花离拗不过他,反正闲来无事,索性就抚一曲。

这把七弦琴是在崂山的时候,毛毛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那时樵夫还在,见琴漂亮,又给花离送到镇上的琴房,学了琴。

花离在这方面相当有天赋,很快学会,打小就抚得一手好琴,抚着抚着就来了兴致,高声念起那画卷上爷爷说是他亲爹留下的诗句。

毛毛给他送来酒坛,安静地守在一旁聆听,连酒篷边不停吃草的驴都竖起长耳。

第40章 初见

钱一通满身风尘仆仆,他的轻功甚好,无需马匹亦能日行千里,不过,他更喜欢悠哉悠哉地慢慢走。

这样方能招来一两只小妖,练练手,也是件美事,那感觉,一个字,爽。

今日,他要过忘情谷,听闻那里地势险要,乱石滚滚,说不定就能遇见几只搞埋伏的妖魔鬼怪,也满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