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可汗伏准居东堂,随行侍女,名唤丽珍,服侍之,有狎昵语……”兰桨瞥见后文,双颊微红,李梵清自也不为难她,自挥了挥手,示意她不必再读。
丽珍就是宴会之上,伏准的那名随行侍女。
吐谷浑可汗出行,有侍女随行再正常不过。只是这侍女年纪太大,而伏准与她举止又十分亲密,教李梵清总也忍不住移了目光去看。
也不知是吐谷浑风沙大得催人老,还是丽珍本就要年长伏准许多。当时李梵清便觉得,丽珍的长相说是伏准的嬷嬷都不为过。
倒也不是李梵清对年纪大的女子有偏见。只是男子大抵都慕少艾,贪恋女子最鲜嫩的面貌,更何况伏准在吐谷浑也是位高权重第一人,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竟偏偏对丽珍情有独钟。亦或许,这二人之间有什么外人不知晓的瓜葛,譬如丽珍对伏准有恩,这才教伏准对她一心一意。
总之,不论背后是何原因,比起丽珍,李舜华长年养尊处优,虽说早已年过三十,可敷上妆粉,瞧着同二十几岁也没什么分别。至少在年龄与外貌上,伏准没有计较李舜华的理由。
或者,假若说伏准本就喜欢成熟些的女子,那比起李梵清,李舜华或许更合他意,兴许他反而更会欣然接受。
李梵清记得,吐谷浑行的是突厥“收继婚”的风俗,伏准的兄长战死后,他便纳了自己的寡嫂为可敦。
思及此,李梵清猛地从贵妃椅上坐直了身子,直骇了兰桨一跳。
“你往后再看看,有没有提到丽珍是什么身份。”李梵清急切道。
兰桨翻到第二、三页纸,一目十行地扫了一眼,见其中有一行写到伏准对丽珍的称呼,便对李梵清道:“信中写,伏准可汗称丽珍为‘大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