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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锋试探着道:“你会讨厌我这样吗?”

“不啊。”宋羊不假思索地否定了。他可不知道程锋心里的小九九,把程锋架到轮椅上,唤来玉珠打水洗脸。

程锋默默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像塞了一把糖,甜得要溢出来。

赵锦润跟徐巧说定隔天出发,徐巧对于程锋和宋羊留在他府上养伤的事也没有太介意,志得意满的赵锦润当即决定晚上去逛夜市,至于剿匪前的准备什么的,通通甩给赵津了。

“霁州的夜市可真热闹啊。”赵锦润又换了一身衣裳,身边跟着一个小伺,往那一站,正所谓“玉树临风”。

宋羊却好奇另一件事:“你到底有几件粉色的衣裳?”

他也看过赵锦润穿浅鹅黄,穿淡青和湖蓝,但看得最多的还是粉色,深粉色、浅粉色、桃粉色、玫粉色,没一件重样的,最绝的是赵锦润穿这个颜色的衣服一点儿不难看,一双招人的桃花眼秋波暗送,加上他时刻挂在嘴边的浅浅笑意,姑娘被他看一眼,马上就红了脸。

“也就几十件吧,我也不清楚。宋哥,我穿粉色,不好看吗?”赵锦润想起来,京城里爱穿粉的人很多,但公子哥却只有他一个,原先觉得自己很特殊,现在却觉得不够有男子气。

眼前的这一对璧人——程锋穿的墨色劲装,虽然坐着轮椅,但周身的气度却没有被削弱,那张玉面仿佛刀琢斧凿而成,周遭明明暗暗的光影加深了线条的锐利,让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而宋羊是一身银蓝的长袍,孔雀绿的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身,衣裳上没有太多花纹装饰,但沿着领口缝制的红梅确实别出心裁。程锋像墨,宋羊就是承载墨的白纸,夜市光影使他的轮廓更柔和,像把月华披在了身上,不小心一错眼,还以为这位双儿会发光。

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合适,本来赵锦润只是眼红程锋的劲装,不知不觉就盯着两人的脸洗眼睛了。

“你穿粉色挺好看的,合适。你应该是大元国最适合穿匪粉色的人了。”宋羊回答着赵锦润的问题,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徐菱更青睐程锋、而不是赵锦润,不会是因为赵锦润穿粉色比她还好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