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碰上她,少女的衣袖下滑,那截纤细的手腕泛着血痕,是用黑色签字笔划出来的,还没来得及洗掉,黑色墨水和血色混杂在一块儿。
纤瘦得仿佛只剩下骨头。
脆弱不堪。
薄知聿撇开眼,他只觉得有什么难以压抑的要从眼眶中席卷而来。
他轻抚着她手腕的伤口,指腹停在她脉搏跳动的地方,那里是如此的鲜活且具有生命力,好像人间四月天,万物温和。
薄知聿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富有正常人类多样感情的人,小时候他们在看着虐待猫狗的新闻心疼的时候,他母亲教他这叫做“适者生存”;他卑劣地被人当做狗踩在地上的时候,他母亲又说“这很正常”。
在他“正常”的三观里,生与死向来只是一堆反义词。
他喜欢一次次在极速赛车的过程里让身上激素飙升,或者是在蹦极、高空跳伞的极限运动,在无数个危险到命悬一线的时刻,他只觉得这才能让他体验到死亡的意义。
可现在。
看到迟宁的这瞬间,他才明白为什么要活着。
只要她好。
怎么都好。
可她不好。
到底……怎么才能让她好。
能让他去换吗。
周围太安静,迟宁的呼吸声近若无物。
这个问题,或许永远不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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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宁住院一个礼拜,额头上的伤口贴了纱布,她的心理医生不是柏云圣,是原先最早的那位医生给出的建议是住院,但迟宁不想。
休学这么久,对她来说已经是比抑郁更严重的事情了。
她还得学习,还得拼命地去拿第一名。
心理医生只是频繁地对她叹气,迟宁满脸笑意,似乎她才是那个在诊治病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