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他。”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他方才帮我将敌军引开了。我一路跟着,瞧见窝阔人将他追来这里,他中了箭,又受了伤,从山崖这里跌下去了。”
本来已干涸的眼眶又溢出泪来,我抬手抹了抹,又说:“他说他生命中,只得我一人。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慢慢地又退了一步,朝莫子谦笑了笑,“子谦,你好好保重,我需得去陪着他了。”
“景枫,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语罢,我最后退了一步,仰身而下。
悬崖急速的风声掠过耳畔,我仿佛听到往昔的声音。
眼前掠过十里绵绵青草地,有柳条绿如丝绦,那个男子长着一副十分好看的面容。
他看着我,尴尬地挠挠头:“原来你不是被阎三两掳来做老婆的啊。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我看着他,冲他笑起来,“从前的事情我忘了,你就叫我柳遇吧。”
“哦,我、我叫景枫,是这镇子上的人。哎哎,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只不过把事情搞错了而已。”
我叫柳遇。
当没有记忆的生命成为一片空白的时候,与你柳下的初相遇,是我今生最美最无法忘怀的一场际遇。
作者有话要说:嗯,那什么,丫头们你们一定要对我有信心…一定要撑着看下去啊!还有几章就完结了…
抱头蹲地任抽打…
下更,20110110
73
73、第72章
六年前,姬州。
这几天,我的头疼缓和了些。三两哥说要带我回他的故乡。
三两哥是个江湖赤脚郎中,这厢来姬州医馆倒卖药材,不慎捡到我这个失了忆的拖油瓶。他给了开了七八副药,没能够治好我的病,便说要认我做个妹子。
我非但答应了他,还决定要随他一起去他故乡长住,因我以为,如今的我就是个废柴,能跟着人蹭吃蹭喝是桩不错的买卖。
三两哥的故乡在北荒的香合镇。他虽十分热爱自己的故乡,可惜他的言辞却十分匮乏,对于香合镇的描述,仅限于三种说法:一个字,美;两个字,很美;三个字,美呆了。
我以为能以这种方法来描绘自己故乡的人,都是老实人,因而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被骗。
因我大抵是三两哥的第一个亲人,得了我这个妹子,他十分兴奋,恨不得将满腹心事都对我一吐为快。是以,在去香合镇的路上,他羞红着一张脸,便将自己一个心仪的姑娘拿出来八卦。
姑娘名叫景霞,据说美得似天仙。景霞姑娘原有个相公姓宋,可惜她相公几年前患病去世了,如今余她一人带着个顽皮的小不点。
景霞家里另有一人,是她的弟弟,叫做景枫。
三两哥说起景枫,便不由多提了两句。说这人虽是香合镇人,但却跟朝廷有点关系,他这些年一直在外游历,直到两年前才回到这镇子上。
景枫性子孤傲,脾气有点大,因三两哥喜欢他家姊,他便对闫三两不大瞧得上。
三两哥不喜欢他,叮嘱我说:“景枫这小子,眉目虽生得极好,但人却不太地道。你别看镇子上的姑娘个个对他有意思,但定然谁也不愿招他来做相公。妹子,话说到这个份上,容我这个做哥哥的劝你一句,你可千千万万要离那小子远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