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一听,眼睛都亮了。
他来到这片土地,才发现自己以前吃的食物根本不算食物,只是煮熟了而已。路上随便一个人,就能做得有滋有味。
“走走走!”这几个字他说得毫无口音。
回去的路上,那群小孩子果然已经在等着了,篮子里一大堆知了猴儿。
沈萝掀开篮子盖时,约翰逊凑过来一看,吓得连连后退,眼睛里充满惊恐,小孩子们哈哈哈笑作一团。
沈萝合上盖子,轻轻敲了敲带头的小男孩:“不许取笑别人。”
她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但生怕他们习惯了,觉得这没有什么,以后会这样取笑别人。
带头的小男孩吐吐舌头,好奇又胆大地拉起约翰逊的手,表示歉意。
他像是从泥堆里出来,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黑,而约翰逊则是天生的欧洲人白皮,对比明显。
双方都对对方感到好奇,竟然叽里咕噜地交流起来,和沈萝第一天见面的场景十分相似。
沈萝也不管他们,她也想知道小孩子学习外语是不是比大人要容易一些。
他们去的是李修俨的宅子。
沈萝进了后厨。
她今天要做的是油炸知了。
种花家的美食清单异常丰富,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海里游的,都被富有探索精神的美食家们烹饪过。
她听老厨师说过,古代人在蝗灾的时候,或者灾年时,都会吃蝗虫。毕竟活下来最重要。
还有蚕蛹、知了猴儿这些,都可以入食。
虫子们张牙舞爪的,沈萝正欲清洗,便看到李修俨带着几个孩子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