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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皆安 酒未眠 885 字 3个月前

玄甲军顿时军心大散,在整齐有素的戎人军队面前仿佛一盘散沙,一击就溃。

橙红的太阳从天际缓缓露出,撕开了漆黑夜幕的一角,视线渐渐明朗起来。

陆辞珩用长枪格开往面前射来的箭,他和其余五六个兵士一起抵着肩,被戎人团团围住。

他的脸上溅满了血,背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眼神却凶狠异常,浸出一种令人胆寒的血性来。

包围圈越来越小,陆辞珩蓄力后突然暴起,掷出长枪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戎人兵士的胸膛里,戎人兵士反应不及,被他一击而中,陆辞珩在他向自己这边倾倒时,迅速夺下他手中的大刀。

近距离搏杀,大刀是最占优势的武器。

武器趁手了以后,陆辞珩很快将包围圈豁开了一道大口子,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玄甲军编整起来,把未跟着主力军撤退的戎人兵士一一绞杀。

待到天色大亮,荒茫的大漠上,只余横七竖八歪倒的尸体和浸渗在沙子里的满地鲜血。

秃鹫盘旋在空中,叫声桀桀,久久不去,就等着随时俯冲下来,落在尸体旁吃人血肉。

第11章

陆辞珩是在无意间知道,崇圣帝之所以下这道让他去军中历练的旨意,并非空穴来风,不是因为陆承景忽然想起了他这个被遗忘已久的儿子,也不是因为他在国子监中射御年年第一,而是沈明安的提议。

沈明安想支开他。

彼时西北的战事正胶着,短短五年时间,陆辞珩从军中的一个小兵士做起,到伍长、百人将、校尉、副将,一步步往上爬,每一次的褒奖与升迁都是用血肉和性命换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