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囿离狐假虎威向来很有一套,面上带着意味深长的笑意同她们多说几句意味深长的话,自然有那自作聪明的以为曾囿离真的受宠,只不过是大人不想她被外人所注意和嫉恨,这才将她留在这,若不然扶鸢怎么会替她说话呢?
这事自然也没人敢去和沈思潜求证。
人啊,最容易死在自作聪明上,尤其是不那么聪明却自以为很聪明的人。
将人吓住了,曾囿离便又温和起来,没事儿还将自己从府里戴来的那些金色的首饰送给那些变得快的、说话好听的。其他人一看,也有些蠢蠢欲动起来,便越发老实。
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现下清净了,没人来找她得麻烦,曾囿离乐得自在,便整日守在房间里练字,往往一待便是一整天。
“姑娘的字写得真好看,和别的姑娘的字都不一样。”
小莺跟在她身边,要她读书写字着实痛苦,院中事少,又不能一个人闲逛,便只好曾囿离练字在旁边看着,顺带帮着磨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按照姑娘的话说,即便她不愿意去学也学不好,但看得多了听得多了,也总能明白其中一二,凭着这一二分就比别人好了不少。
曾囿离放下笔看了她一眼,笑问,“哪里不一样?”
“嗯……”小莺想了想说,“奴婢嘴笨,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觉得姑娘的字不和其他姑娘的字那样收着,看着规规矩矩的,而是……像是厨房里的菜刀,又亮又快,还能生风。”
曾囿离闻言失笑,心想她虽然说不明白,但她大抵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曾囿离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写完的字,墨迹尚未干涸,一撇一捺极为利落,落笔慢,收笔却快,还带着一股宝剑锋芒而出的凌厉的余味。
这当然不是她的字,而是那位素有儒雅之相美称的沈思潜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