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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牧作为三人中头一个出嫁做新夫的,手指抠着白玉碗,害羞又大胆,直白地说,“但之后,就很舒服了。好像锁跟钥匙天生就该这么配。”

锁跟钥匙严丝合缝,没有半分多余的空隙,有的只是紧密包裹跟镶嵌合十。

司牧脚指头蜷缩起来,余光朝屋外撇,见谭柚站在廊下跟下人说话,才伸手提起亵裤裤腿一角,把自己的脚踝露出来给他们看。

他这次是真的脸红羞涩,话都有些说不出口,“她亲我这儿。”

刚才洗澡的时候,胭脂跟硃砂就见识到司牧身上的痕迹,胸前跟锁骨处最多,但没仔细往下看。

主要是司牧泡在浴桶里,也没给他们仔细检查的机会。

这会儿低头垂眸看司牧清瘦骨感的脚踝,才发现内侧有一小块红红的,跟其余地方比,这儿的骨头多,何况司牧又瘦,就显得脚踝上只裹着一层薄薄的皮,红痕不是很明显。

如果不是司牧提醒,硃砂看见了只会觉得是蚊子咬完司牧自己挠红的。

司牧双腿往圆凳下面藏,眸光闪烁,左右乱飘,“就顺着那儿往上亲。”

亏得他以前觉得谭柚行事古板认真,人过于无趣不懂情趣,原来不懂的人是他。

司牧这么一说,胭脂跟硃砂连脖子都红了。

大家身为男子,自然知道顺着脚踝往上会亲到哪里。

司牧咬着白玉碗的碗沿,耳垂红的快要滴血,他实在没脸皮再告诉两人他也这么回亲了谭柚。

他存了十多年的脸皮,都用在这会儿了。

胭脂跟硃砂换完床套,准备出去。

两人走到门前犹豫了一瞬,都在想要不要留下一人在床前守夜。司牧时常半夜惊醒,需要留一个熟悉的人守在床边。

只是以前理所应当的事情,现在好像多少有那么一点不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