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风后无声无息地走出来个穿着棉麻衣裳的丫头,把齐璨吓了一跳。
但春雨只是恭敬地走到了齐璨身边,低着脑袋也不敢直视她,细声细气地说:“孙小姐, 随我来。”
齐璨跟着她走到了屏风后面, 换上了干净的衣裳。
不一会, 换好衣服的齐璨就从屏风走了出来, 袅袅婷婷。
平日里花汇厅舞娘歌女们的旗袍多是收身的,经过重新设计,结合洋人服装的特点,裁剪更贴合女性曲线,充满着几何线条感的美明显更能抓住宾客的心和目光。
但齐璨身上的这身却还是早些年月的古法倒大袖旗袍,宽松些,颜色设计上也素雅不少,浅绿主色的旗袍,面料轻盈有光泽感,腰身间绣了朵雅致的昙花,领口间的设计格外别致,宛如绽放开的花瓣,映衬着女郎的肌肤如同牛奶般细腻白皙。
理好的头发被整齐地别进了水钻发夹里,方才在屏风后,齐璨把唇上的沾了陆明笙血的口脂也干脆擦了去,显出原本浅淡的粉色来。
陆明笙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放下了手中的茶宝,顺着声音看去,看得他一愣。
自水墨山水屏风后走出的人,温婉如玉,站在屏风旁,映衬着整个人娉婷漂亮极了。
恍惚间,竟令陆明笙想起了儿时的母亲来。
母亲出身自书香门第,是早年平城显赫的名门望族,父辈在港都大学做教授,留洋一直是件稀罕事儿,整个平城就属这位教授是第一位留洋回来的学者。
沉浸在墨香书卷中长大的母亲,就有着这样温婉的书香气,说话也是温和轻柔的,生怕语气重一点就会惊吓到旁的人。
昔年在他年岁尚小的时候,母亲总喜欢领着他到院子里,念些诗文给他听,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画地在宣纸上写字,想来通身的书生气,便是托母亲的福养出来的。
只是可惜了,在那个男人抬进来第一方姨太太的之后,在港都大学教书的外祖父因为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带着学生游行被抓了绞杀之后,母亲就宛如一朵养在池塘中娇弱的荷花,在夏日一过去,就迅速地凋零了。
姨太太一个又一个地抬进陆家,母亲也从一开始的暗自垂泪变得心如死灰,但那时的母亲显然是低估了男人的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