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巧,那时夏之荷改嫁给余向城,余家添了个女儿余秋秋。
与余夏骄纵蛮横不一样,余秋秋温柔有礼,见他时会甜甜的喊“秦孑哥哥”。
不可否认,秦孑甚至想过:若余秋秋跟余夏调换下,他脏腑不会那么快烧完。
最初,他顶多将余秋秋看成“别人家的未婚妻”。
直到,赫尔墨斯死亡那日,他才将视线落在余秋秋身上。
赫尔墨斯,是陪伴他漫长岁月的英国短毛猫。
去余夏家时,赫尔墨斯被秦孑抱去,一进余家家门就撒欢朝别墅里跑,一溜烟猫影子都不见了,等下午离开时也没见赫尔墨斯回来。
女佣们找猫无果,赫尔墨斯失踪。
隔天,余秋秋提着木盒子上了秦家,“秦孑哥哥,你别太难过。”
盒子里,是赫尔墨斯僵硬的尸体,身上有不少奇奇怪怪的伤痕。
秦孑瞳孔微睁,抱着木盒子浑身都僵硬了,坐在沙发上恍惚的望着赫尔墨斯的尸体,呼吸都变得凝滞。
“秦孑哥哥,都说赫尔墨斯是信使,是风,是使者,以后他还是会陪着你的……”余秋秋垂眸,声音低低的,安慰的话显然没什么信服力。
“你在哪儿找到的?”秦孑声音沙哑问,眼尾泛着一层薄红,眼眶蒸腾着一层雾气。
那是,陪伴了他十年的猫。
赫尔墨斯,不是宠物,是家人。
是漫长岁月里,父母不在身边时,陪伴他的家人。
它会每天早上爬上他的床舔他的脸,撒娇软糯发出“喵”叫声,写作业时会用小脑袋蹭他的手,横成一坨打滚,还会在他回家时冲上来朝他身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