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天敌竟是我自己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疯了,他以前明明一直对“玫瑰国人的感情很随便”这件事嗤之以鼻。

玫瑰国是个崇尚自由的国家,于感情上当然比东方国家要开放一些,但贝森本人是个异类。

他很少对女人动心,当然,商界中不乏有人想追求他,甚至想要和他逢场作戏,但他一般都是笑得优雅又绅士,巧妙而狡猾地回避掉。

不伤人面子,又保全了自己。久而久之,纠缠的人自然也心知肚明他并没有这个意思。

大家都是体面人,毕竟贝森家大业大,他不愿意,也没人能逼得了他。

这些追求者不乏非常优秀的女性,但他只觉得她们耽误了他搞事业。

这次要不是想要招温芫当赘妻,他大概率也不会对“金珊瑚岛崛起了一位新秀”这种新闻产生什么兴趣。

可没想到,招赘是没什么机会了,自己反而对她动了心。

说爱太夸张,说非她不嫁也过于沉重,但至少,这个人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出现的奇异色彩。

他控制不住地想要注视这色彩,想要把它抓在手里,想要它眷顾自己。

等回过神时,世故老练的老狐狸已经做出了以为自己不会做的、“吃力不讨好”的事。

而现在他才明白过来,那道色彩大约是不会被他抓在手心的。

他叹气,有些恨恨地磨牙:“看来你真是我的天敌。”

他输了,当初和温芫在电影院里那火药味的宣战才过去没几天,他就一败涂地。

不过……他倒是也得到了一些补偿。贝森撇撇嘴,在心底安慰自己。

温芫在他怀里轻声笑了,声音的共振从与他怀抱接触的地方,直接连到他的心里。

“贝森,你叫什么名字?”

她声音清浅,却问出了一个让他破防的问题。

他想质问她,直到现在她都没去查查他的名字吗?

可最终,他还是挫败在她平静而过于泰然的态度中:“莱克斯。l-e-x,lex。”

他磨牙:“你最好记住我的名字。”

再不舍,贝森也只能放开她。

他的手指眷恋地抚过她瓷器一般细腻的脸颊:“我会尽快去见你的。”

贝森放下手,却不肯离开她的轮廓,而是顺着她的肩膀,沿着手臂滑落,最后握住她的手。

温芫这次没有挣脱,带着笑意看他。

“好的,莱克斯。”

她声音很轻,在风中,莫名带上一份缱绻的味道。

贝森看着那身影轻盈,裙摆像是花瓣一般轻轻摆动,她纤细的脚踝若隐若现。

陌生的情绪上涌,贝森怅然若失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只觉得那道色彩停留在他手心一瞬间就溜走了。

这感觉……还真是酸涩。

不过老狐狸很快收拾好了瞬间的低落,若无其事地转身走进别墅。

“先生,您怎么穿成这样!”管家急急迎了上来:“已经秋天了,小心着凉……”

贝森重新露出狡黠的笑容:“她披着我的衣服回去,看来有些人要气得爆炸了。”

作者有话要说:池靛:已经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