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加红糖煮的,那些奇形怪状的鹅黄小疙瘩就浸在红褐色的鲜亮糖水里。米白的芋头块先下了锅,早被煮得绵软,一半儿都溶到了碗底。浇上一勺蜜渍桂花,关鹤谣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

毛脚团团的好味道可不会因形状而改变,沁着松香,又滑又软,很有嚼劲。而芋头则是完全不同的粉粉糯糯,它在红糖和蜜糖的包围之中都毫不逊色,仍然坚守着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甜。虽然直到最后才被舌尖捕获,却更绵长而含蓄。

一勺团团,一勺芋头,一勺蔗糖香混着桂花香的清润糖水……甜食最抚慰人心,横亘在关鹤谣心头那一点点感伤,不知不觉中就被美色和美食打得烟消云散了。

既然萧屹终于尝到了松花粉的滋味,两人就又说起以之浸酒的事情。

“松花粉微苦,该用一些清甜的酒相合,”萧屹想了想说:“酒味也不宜太浓,否则会遮掩松香。”

关鹤谣点头,作为甲方提着要求,“我喜欢这黄色——”她一噎,低头一看,你看这个碗它又大又圆,就像这团团又软又黄……真的好黄啊。

“咳咳,我的意思是,最好用清酒,这样还能保留松花粉的鹅黄色。”

萧屹觉得有理,沉吟着给出了几个酒名。关鹤谣却只顾看着他思考时,一下下轻扣在碗沿的食指,骨节分明,筋脉优美,灵巧又有力。

怎么会有人的手这么好看……

“啊?”她如梦初醒,“你再说一遍,我没记住……”

萧屹见她神色恍惚,以为她仍为身世所苦,于是将人拉起来向书房走去,“我写给你。”

两人吃完夕食才来厨房煮甜汤,此时天色已暗。

萧屹仍一心想着如何开解关鹤谣,“我还未曾与你说过我的身世。我出生于金陵西郊一户人家,父母祖上皆是普通农户。我齿序为五,你便该知我上面还有四位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