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缕锁,一条五百上品灵石,贴近皮肤的地方就像是用丝绸轻轻缠绕,根本不会导致任何不适,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尤其扛得住小崽子磨牙。

珩尧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被这个神经连胳膊带腿拴起来。

他在妖界长大不假,但并非王族,是最最低下的阶级,一群孤儿半乞讨半厮杀艰难长大,和没法发芽的草籽一般轻贱,不然也不会被当做殿后的弃子整个扔在战场上。

那男人说勾结妖族,跟妖王皇子攀攀交情说不定有所回报,跟他一起以天为盖以地为床?

四下看一圈,处处镀金嵌宝看不见边,四扇屏风上花蕊绽放硕果挂枝,甚至仙鹤还能舒展羽翼,在松树云雾中飞腾,和活得似的全都会动。

再想想那人送给他那些有价无市闪烁着月光冷香的灵草仙药。

珩尧心中笃定,朝归疯的没救,得找个机会逃出去。

他偷偷藏起来一些灵草,等着逃出去卖掉,找到阿大的故乡,临近雪山的小小部落。

眉梢带疤牵着小崽子的雌狼,就是阿大的妻,他会是为她们接风挡雨最坚固的盾,披荆斩棘最锋利的剑。

至于朝归,他保证在逃脱的时候不弄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妖魔大战,妖魔亦殊途。

珩尧肚子里小算盘打得响亮,心里欢喜,那因为重伤收不回去的耳朵也像是被风催动摇摆着,连尾巴都透着一股欢欣。

看起来真的很好摸。

朝归正襟危坐在床侧,蜷曲手指不由自主的勾了勾,就好像已经摸到什么一般。

他在压制着自己摸摸那耳朵尾巴的欲望,因为谭娘跟他说,他与珩尧关系还没有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