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娘是鬼魂坠得魔族,难免还保留着些人类的习性,比如晒会太阳,午休小憩。

再睁眼时黑雾遮天蔽日,翻滚腾飞像乌云贴身,院子里所有都放着光,连大槐树都像翡翠雕就,一闪一闪宛如蛇蟒呼吸。

朝归坐在一侧的石凳上,手上缠着厚厚纱布,桌上摊着五颜六色花色斑斓的仙草,偏头低低唤声:“谭娘。”

谭娘跳下秋千,青玉花瓶蹦着跳上另一块石凳:“殿下今天被咬了几下。”

小狼崽子和没骨头磨牙似的,天天啃啃啃刨刨刨没完没了。

朝归缠着白布的手指挨着比划,他压着手指一二三地算,最后歪歪头想:“八口。”

“怎么比昨儿还多了,”谭娘撇撇嘴,“殿下不妨换只妖养,人间都说白眼狼养不熟,更何况这只还是全白。”

“没有,”朝归把纱布接下来给谭娘看,“你看他咬轻了,一根手指都没咬断,而且我还摸了摸他,他的嘴唇又热又软。”

本来还有些不满的谭娘大惊:“殿下,你怎么碰人家嘴呢。”

朝归愣愣:“也和耳朵尾巴似的摸不得吗?”

“那是啊,我记得我是人的时候,他们都说,那只有未来相公能碰呢。”谭娘若有所思,又好奇道,“他什么反应?”

“他没咬我,”朝归又把纱布缠回去,脸上八分甜蜜两分欢欣,“他就让我走了。”

其实还被踹了一脚,但因为朝归过于兴奋,被下意识忽略不计。

不知此事的谭娘大喜:“那他可能是害羞了,你们进展不错啊殿下。”

“是吧。”朝归低笑起来,脸上全是烂漫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