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表达是没有用的,他已经将他的愿望、将他的情绪与想法,以撕心裂肺的哭喊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她听了吗?他的处境改变了吗?她为什么不带自己走呢?
到最后就麻木,发觉这个女人也不过如此。
长大后能明白她的无可奈何,的确,将他留在黎家他的前途会更明朗,即便他的地位只比仆人高,但出来到底也还是黎家的少爷,更何况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承担一个孩童的健康成长。
他接受了她的歉意,与她达成了虚假的和解,看似有求必应,她要什么都会去做,但这也只是一层世俗的联系。
因为她是母亲,而他是儿子,两人连着一脉的血,他不想落个不孝的风言风语,他这人最重面子。
童年里亲密人物的缺失,叫他心中始终空了一块,用金钱用地位用性,怎么填都还是填不满。
直到遇见季绍庭。
他搂紧季绍庭,低声道:“庭庭,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第62章 季绍庭在亲他
要让黎琛列举季绍庭的好,很多,温柔、善良、体贴,他可以拿一大堆形容词往季绍庭身上堆砌,富裕得全成为藻饰。
但问黎琛到底爱季绍庭什么,可否选一种季绍庭对他而言,最具致命吸引力的特质,有否最心动瞬间……诸如此类的问题,全都是无解。
因为季绍庭存在的本身,对黎琛而言就是一种恩赐。
他跟季绍庭是被拆做两半的整体,所以第一眼他见他,命中注定的爱情就降临。
黎琛曾经为了跟季绍庭相遇的随机性而感到害怕:初夏夜晚,开车驶过路灯旁。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万一,他当时换一条路,就不可能遇见季绍庭。
而无情的岁月并不理会这场错过,兀自往而不返,直至抵达生命尽头。等他弥留榻上,回顾一生,就会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分明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
黎琛曾经为这假设性的后果而惊慌不已,才想紧紧地抓住季绍庭,像抓着一只鸟,生怕一撒手他就会飞走。
太怕了,怕出了病,甚至想即便是死,季绍庭都得死在他的掌心里。
所以他这样粗暴地撕拉剪扯季绍庭的衣物,每一道伤口都是同归于尽的绝望。
可现在他紧紧地抱着季绍庭,脑海里竟然浮现了三个字:没关系。
即便那时他遇不到季绍庭也没关系,因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无论散落在哪个角落,都能循着命定的红线找到对方。
不是在那一个初夏夜晚,也会是在某个秋日午后、或是仲春清晨,无论如何,他们总会重逢。黎琛充满了信心。
季绍庭的这一颗眉尾痣。